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

子女的抚养费,通常在父母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不过,日后可能因为实际情况发生了改变,因此就需要适当的增加或减少抚养费数额。但需要注意,不管是增加抚养费还是减少,都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到底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无论是登记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其给付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是根据父母离婚的当时,子女所需的必要费用和给付者的经济能力而确定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的具体情况的不断变化,不仅每个人的经济状况有时会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而且,随着人们对物质生活要求的提高,以及消费水平的增长,子女在各方面的需求,使得原抚养费的数额也要随之有所变化。因此,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至于费用是否增加,增加多少,不能仅凭子女单方面的要求而确定,应经相应的程序予以解决。其程序可由子女与父母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可由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
   司法实践中,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由于物价调整,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此外,还有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
  (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
  (2)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但减免是有条件的,一旦被减免方情况好转,有能力给予抚养费时,应依照原定数额给付。
  变更抚育费,原则上限于子女提出或根据子女利益,由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子女的名义提出,但权利主体只能是子女。
  通常要求增加抚养费数额的,都是因为子女生活学习的需要。要求减少抚养费的,则多数情况是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经济收入降低。不管怎样,在对抚养费数额进行调整的时候,双方一定要充分的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院进行处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掩饰隐瞒犯罪2023标准是怎样的?
      从公安机关对抢劫、盗窃等涉及财物类案件的侦破实践来看,在犯罪分子的背后,往往还隐藏着各种窝赃者、收赃者和销赃者,有时甚至还形成了一系列的产业......


·2023偷税漏税会受到什么处罚?
      偷税漏税会受到什么处罚?偷税漏税的处罚是进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的刑事处罚措施。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刑法》......


·洗浴中心涉黄如何处罚
      1、如果是协助组织卖淫,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协助组织......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具有的、贯穿全部刑法规范、体现我国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基本精神、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过程的基本准则。新刑......


·虽然房产交易的限购政策并没有出行几年
      虽然房产交易的限购政策并没有出行几年,但是也已经看出来了,明显的效果,那么在买二手房上的新政策是怎样的呢?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要购买二手......


·房地产企业融资相关政策有哪些?
      房地产企业融资相关政策有哪些?房地产企业是我们国家发展迅速的企业之一,在我们国家,企业的发展迅速带动着整个经济的发展,但是只要涉及到这些问......


·停车场职务侵占属于什么案件
      职务侵占属于刑事案件,主体是掌握权力的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


·法律上假释的适用范围?
      法律上假释的适用范围??1、在第三款的时候用的是“当地执行机关”(红字)而第四五六七用的全都是“当时同经执行机关”(蓝字),请问这有什么不同吗?如......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财产
      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财产一、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财产吗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但是并不一定是全部的遗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


·商标抢注方式和特征包括哪些?
      商标抢注方式和特征包括哪些?(一)抢注未注册商标中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一、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什么公司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才需要承担支付每月2倍工资。如果是劳动者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