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关于指定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苏高法[2006]310号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指定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批复》(法函[2006]65号)、《关于同意指定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批复》(法函[2006]66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指定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鼓楼区法院、常熟市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审理的案件范围



  

鼓楼区法院、常熟市法院负责审理发生在本辖区内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涉外、涉港澳台纠纷案件以外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



  

二、关于级别管辖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标准的通知》(苏高法[2005]427号)的规定,鼓楼区法院、常熟市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为200万元以下,但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应当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三、关于审判机构和人员配备



  

1、为保证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化审判水平,鼓楼区法院、常熟市法院必须设立专门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合议庭,有条件的应当成立专门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审判庭。



  

2、鼓楼区法院、常熟市法院应选配审判经验丰富,各方面素质较高的审判人员充实到知识产权审判庭或合议庭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并注意保持审判队伍的稳定性,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审判人员的审判水平。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鼓楼区法院、常熟市法院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促进其审判能力的不断提高。



  

  特此通知。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减少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减少注册资本?(一)公司内部决策首先,由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制定减资方案。根据公司法第47条的规定,董事会有权制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


·宽展期内抢商标商标局是否会核准
      宽展期内抢商标商标局是否会核准一、宽展期内抢商标商标局是否会核准?宽展期内抢商标商标局是不会核准的,宽展期内说明该注册商标未能及时续展,但......


·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有哪些
      不管是作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对彼此都是负有一定的告知义务的,尤其是在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但是单位的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不同的,那么......


·婚姻诈骗间接证据有哪些
      婚姻诈骗间接证据有哪些一、婚姻诈骗罪构成《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而结婚的亲属关系......


·开车被拍玩手机会不会受到处罚?
      开车被拍玩手机会不会受到处罚?当然会;开车玩手机被拍照会被扣2分,罚款200元,这一处罚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加班费是要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


·组织赌博怎么量刑处罚?
      一、组织赌博怎么量刑处罚赌博行为按情节轻重分两种:一种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行为,相对来说是轻的,是违法行为,一般会被处予15天......


·一、在公司转正后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在公司转正后可以随时辞职吗?不能够说走就走。劳动者转正后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怎么分
      很多恋爱中的男女会选择同居,共同生活。在同居生活中,两人的财产往往是共同使用,物品也是共同购置。这就会产生同居财产的问题,一旦解除同居关系......


·公职人员醉驾被开除公职吗?
      公职人员醉驾被开除公职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


·欠钱的人到期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的人到期不还钱怎么办?当事人可以先协商,约定分期还款,协商不成得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