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关于保函保证金的概念是什么?

在很多大型项目的投标招标活动当中可能就需要公司办理保函,保函是需要专门到银行去开具的,但是在办理银行保函的同时需要向银行支付一定的保证金。很多公司在第一次办理银行保函并且支付保证金的这个过程当中可能是有些稀里糊涂的,所以之前就一定要来了解一下关于保函保证金的概念是什么?一、关于保函保证金的概念是什么?保函保证金是指针对银行保证函所支付的保证金。保函(Letter of Guarantee, L/G)又称保证书,是指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或个人应申请人的请求,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书面信用担保凭证。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起责任或义务时,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 保函即为保证书,为了方便,一般公司及银行都印有一定格式的保证书。其作用包括凭保函交付货物、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凭保函倒签预借提单等。二、银行保函怎么办理?一般情况下,办理银行保函有以下步骤:1、经办人应与业务部门加强沟通,随时掌握企业投标、中标、合同谈判、签约及合同执行每一个环节的情况,熟悉标书及合同中有关银行保函的条款,弄清银行保函的具体要求,必备的担保内容及保函开具及送达后,受理人或受益人应确认的文件。2、选择保函的开具银行。 经办人要按标书或合同中规定的要求在招标人(业主)可接受的当地银行或者选择在我国的银行抑或其他国际性银行开具保函。选择保函的开具银行时,要符合标书或合同中规定的银行信誉、支付方式的要求。如果合同中规定业主可用两种货币向承包人结算。那么,在选择担保行时,承包人应注意所选的担保行是否可用二种相应的货币开具保函。另外,经办人还应与所选定的担保行商定保函手续费的取费标准、付款方式、保函所需押金(付款准备金)的存入、抵押形式及数量、币种。3、正式书面委托银行开具保函时,经办人须送上有关标书或合同文件,并存入必要数量的保证金或办理好有关抵押手续,由担保行根据标书或合同中有关条款正式开具保函。4、开具保函后,投标人或承包人应及时向招标人、业主送达或通过当地银行代交保函。 保函的递交方式,主要有招标人或承包人亲自递交、邮寄、银行传递等。有的合同规定,招标人或业主为保护自身利益,只接受当地银行开出的保函。如果委托人与当地银行没有业务往来关系,又无资金存入当地银行时,则可以先在我国或第三国的银行开具保函到当地银行,再由当地银行向招标人或业主签发保函。应注意的是,不管用何种方式递交银行保函,都应该要求招标人或业主等在收到保函后,出具收到保函的证明文件。5、在保函有效期内,经办人要密切与担保银行的联系,随时向担保银行提供足以证明合同义务履行的文件、资料,要求逐步减少担保金额或注销担保金额。如有的合同是一次性履行合同义务,当一次性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经办人应尽快将有关文件送给担保银行,并声明拒绝招标人的任何索赔,必要时还可要求担保银行通知招标人或业主。如有的合同是多次履行合同义务的,则每履行完其中一项义务后,经办人就应当向银行提供一次文件(提单、发票、完工证书、验收证明等),并要求递减担保金额,以拒绝招标人对这一项义务的索赔。企业的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密切配合共同完成这项工作,以防止或减少对外经济合同中产生的不必要纠纷和不应当承担的赔偿。6、及时注销银行保函。保函的保证金是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对申请出具保函的人收取的保证金,此保证金主要是为了约束申请人的某些责任。同时对于在银行办理保函的相关流程也给您进行了非常详细的介绍,正规情况下,保函的保证金的数额都不会太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土地使用证》办理费用如何收取?
      土地使用证办理费用:(1)申请表10元/份。(2)交易费住宅每平米6元,车库、商业店面每平米10元,买卖双方各负担一半。(3)契税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债务主合同未约定管辖条款但担保合同作出约定的,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主合同未约定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而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的从合同即《担保协议》中约定了管辖条款,但依照《民法典担保解释》第......


·一、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会影响刑事处罚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会影响刑事处罚吗?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会影响刑事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标准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是故意杀害他人的,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是可以判处行为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这就让很多人想要了解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的标准都有......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签订个大大小小各种合同,在我们签订合同的时候你是否认真的看过合同条例。合同的签订是会产生法律效益的,那么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民法典中的原则有哪些?
      民法典中的原则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


·离婚之后小孩的抚养权归哪一方
      我们发现只有在家庭里面有尚未成年的小孩时,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才需要对小孩的抚养权作出处理。那一般父母离婚之后小孩的抚养权归哪一方呢?对于没有获得......


·离婚起诉被驳回再次起诉需等多久
      夫妻中的一方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有可能会作出驳回起诉的决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再起诉。究竟法律中规......


·施工合同盖的分公司章是否有效
      施工合同盖的分公司章是否有效?施工合同盖的分公司章一般也是有效的,企业在对外往来业务合同中使用分公司印章,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分公司......


·离婚诉讼中的调解与判决
          1、离婚诉讼中的调解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侵犯人身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侵犯人身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1)违法挽留或违法采取限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其中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a)违法劳动教养;b)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