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以在劳动法中

以在劳动法中,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口头通知。但是很多人仍然不清楚其中具体的法律规定。劳务是中国广大人民群众日常所必不可少的。劳动者经常遇到雇主口头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那么口头解除劳动合同是不是有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法律是如何界定的。
  
  “口头解除劳动合同”事实已经成立如果劳动合同解除的事实已经成立,但是用人单位主张是劳动者本人口头辞职,而劳动者主张是用人单位口头辞退劳动者;这应当由谁来举证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该解释突破了传统 “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劳动争议。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规定 “因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可见,用人单位应就其有关职工“擅自离职”的主张进行举证。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该条款规定表明,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单方解除均应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则为其办理法定的离职手续。如劳动者未通知用人单位自行离开,用人单位应履行相应的通知义务并按劳动者单方离职的规定处理。
  
  根据上述法规,不管是员工提出离职,还是单位提出解除合同,都应由单位负举证由谁以何种形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员工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但在劳动用工的实践中,很多员工都是通过口头方式完成离职的,用人单位一定要及时作出处理,保存证据。因为 “口头解除劳动合同”事实已经成立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见上文)。万一发生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将会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离职事实要确认好如果员工口头提出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及时补上书面离职申请及手续。如果员工拒绝提交书面申请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录音等方式对口头离职的内容进行确认。但要注意在通话中要明确以下事项,以确保录音证据的效力:
  
  1、明确事实:包括认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事实及公司同意员工的解除决定;
  
  2、明确对象:包括公司的名称及沟通人员的姓名、员工的姓名;
  
  3、明确时间:包括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及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
  
  离职手续要办理好离职事实确认完,并不就是万事大吉的。用人单位还有这些事情要依法处理好:
  
  1、 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 、办理好工作交接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特别提醒
  
  开具离职证明与办理工作交接无必然的联系,劳动关系解除时,公司就应为员工开具离职证明,不能以未办理完工作交接为由不出具离职证明。当然如果员工拒不办理工作交接,公司可在开具离职证明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员工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及时出具解除离职证明或未及时办理退工手续,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将承担相关赔偿的责任。
  
  总而言之,解除劳动合同口头通知是可以的,而且是一项相当复杂的事情,有许多法律规定。我们普通劳动者应该熟知这些规定,以便在将来的工作中派上用场。熟知劳动法,不仅对我们普通劳动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事情。对于企业也是如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怎么弄?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除了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外,在办理失业证、社保转移时也常需要用到它。也就是说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最好将解除劳动......


·根据法律规定注册公司要多久?
      根据法律规定注册公司要多久?一、根据法律规定注册公司要多久?准备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


·无证醉驾摩托车多久可以考驾照?
      无证醉驾摩托车多久可以考驾照?无证驾驶不影响考取驾驶证,但醉酒驾驶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五年内不得取得驾......


·破产债权纠纷怎么处理?
      破产债权纠纷怎么处理?一、管辖及实际审理根据《破产法》第21条的规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应该由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这属于一般性的规定......


·离婚女方能要精神损失费吗 一、离婚女方能要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女方能要精神损失费吗一、离婚女方能要精神损失费吗?离婚满足法定条件的女方才能索要精神损失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


·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通过洽商交易达成协议后,按国际贸易的一般习惯做法,大都需......


·民事诉讼证据保全程序及范围是什么?
      民事诉讼证据保全程序及范围是什么一、概念介绍所谓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证据加......


·有哪些法律文书需要送达
      有哪些法律文书需要送达(一)起诉状起诉状一般分为三部分:当事人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1、当事人基本情况:这个内容简单的说就是谁告了你,......


·申请工伤不认定怎么办?
      申请工伤不认定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


·一、工伤待遇能否先于执行?
      一、工伤待遇能否先于执行?不可以先予赔偿,必须先予治疗。在治疗的同时,先申请工伤鉴定。只有在完成工伤鉴定等级后,才能够依法按照工伤伤残等级,申......


·工程验收应由谁组织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由甲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计、勘察五方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在监督站监督下,由甲方主持。施工宣读竣工总结报告,监理宣读评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