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员工借款单怎么写?

公司员工在采购办公用品的时候,如果金额较大,可以向公司借款,等采购商品发票开具后,再向公司报销抵账。员工借钱,要写一份借款单,如果金额较大的,双方最好签署一份合同。有这些书面凭证,就可以避免发生债务纠纷。那么,公司员工借款单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相关知识。一、公司员工借款单怎么写?公司员工借款单本人(借款人)_________今借到(出借人)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____个月,利率为每月_____%,全部本息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还清。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需征得出借人同意,否则视为无效。违约责任:借款人逾期未还款,需支付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同时出借人有权私自出售与借款人有关的任意资产或股份用于追回借款,需通过上诉法院解决的,借款人承担额外产生的一切费用。借款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担保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二、借条的有效诉讼期是多久?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三、借条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综上所述,员工在为公司办事的时候,需要资金的,可以预支或者借款。在公司员工借款单中,写清借款的金额、用途、偿还日期及个人签字即可。一般来说,员工借款不会时间太久,基本用于短期周转。借款单签好后,公司财务部保存,等借款归还后,借款单作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兰州雁滩肇事逃逸的规定有什么?
      兰州雁滩肇事逃逸的规定有什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


·公司法一个地址可以设置多家公司行不行?
      公司法一个地址可以设置多家公司行不行?我国经济近几年的发展趋势相信您有目共睹,市场上许多新的创业公司纷纷创立。公司的注册必须要有一个专门的......


·私募基金资格认定是什么
      私募基金资格认定是什么私募基金在中国的起步并不算早,但是其白热化的发展,不仅带来的是中国资本市场的日益庞大,同时也引发了一些关于私募基金的问......


·女人离婚想要抚养权从哪些方面准备?
      女人离婚想要抚养权从哪些方面做准备?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


·抢夺罪可以取保候审吗
      说到抢夺罪,相信您都不会陌生,抢夺罪不仅会使受害人的金财受损,还有可能给受害人造成心理阴影。那么,抢夺罪可以取保候审吗?保证金数额幅度的确定原......


·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是多少一、二套房贷款比例“二套房的房贷的首付”其实是指第二套的普通的自住房按揭贷款的第一期付款简称,指的是以借款人的家庭(包括......


·劳务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


·一、对西安市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应该怎么办?
      一、对西安市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应该怎么办?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结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地方教育费附加的概述及征收方式
      众所周知,多数企业每月月中都需要向国税和地税申报纳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在国税缴纳,而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都在......


·劳动关系争议处理方法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在给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时候,免不了会因为一些琐事而发生劳动争议。当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劳动者本身一定要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法条有哪些?
      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法条有哪些?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法条有:第246条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257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致使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