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非婚生子女罚款的界定。

非婚生子女罚款的界定。
  这个问题需要按照实际情况来进行界定,如果是两人双方都到了法定婚育年龄,可在规避掉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先行登记结婚,再申报户口。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及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在法律上,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
  承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二、非婚生子女罚款的多少。
  首先要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罚,至于要罚多少钱要看你们家庭每个成员总收入的多少要处罚了,具体请看:计划生育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以及已满间隔生育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四)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七)民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第五十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除按本条例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外,产假期间不发工资,妊娠、分娩等一切费用自理,取消其他生育福利待遇,男女双方各处以降级以上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规的其它限制措施。综合所述,非婚生子女罚款的界定及多少,是根据多种情况来界定的,如果发生此类事件,必须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界定,有关认定及界定情况,可以咨询权威律师或者到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咨询,也可以直接向公安部门申请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拖欠工程款纠纷答辩状怎么写
      拖欠工程款纠纷答辩状怎么写生活中,建筑工程完工以后,如果建筑工程没有出现其他的意外情况,发包方应该将工程款发放给施工单位。但是在现实生活中,......


·醉酒驾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醉酒驾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的条件是什么?一、醉酒驾车没有发生交通肇事即被查获的。这种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前属于行政违法,在《......


·犯罪预备可以判无罪吗?
      犯罪预备可以判无罪吗?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个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个人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您都知道的是我国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归公民所有的当然,为了切实的保护土地当事人的合法的权益,我们国家关于......


·在我国个人怎么做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想必您都不陌生,如果对亲子关系存在质疑的话,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亲子鉴定。但是毕竟司法鉴定也是在某些特定因素之下才会申请的,所以......


·(1)医疗费。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


·复垦土地可以建养殖场吗?
      在所在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占用的耕地列为畜禽养殖场用地的范围,有关养殖户就可以直接在其上建立养殖场,无须获得建设用地的审批(但兴建......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多大岁数就不能索要了?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多大岁数就不能索要了?对这个问题法律上没有限制,从《民法通则》和《解释》对误工费的相关规定来看,均未对受侵害者获得误工费赔......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错拘国家赔偿吗
      在我国,对于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最后是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判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但是,......


·子女抚养立案费要多少?
      子女抚养立案费要多少?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见婚姻破裂的情况,而婚姻破裂之后两个大人之间的问题就已经足够令人头疼了,很多人会选择协议离婚......


·挪用资金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挪用资金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