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土地拍卖流程
合肥土地拍卖的流程是什么,在进行土地拍卖的过程中,我们要对其拍卖的流程进行了解,才有助于我们在拍卖过程中,各个环环相扣的项目得以继续下去,下面网的我们对合肥土地拍卖的流程进行了整理。
一、土地拍卖流程
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二、主体
1. 出让人
2. 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文件和竞买保证金。
三、 拍卖出让程序
(一) 在拍卖前20天发布拍卖出让公告,将拍卖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叫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合肥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公布;
(二) 接受咨询,发售拍卖出让文件;
(三) 受理提交竞买申请文件和竞买保证金;
(四) 审查竞买资格;
(五) 举行拍卖会;
(六) 在拍卖会上公开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 签订《成交确认书》;
(八) 签订《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四、 拍卖会程序和确定竞得人
(一) 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二) 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面积、界址、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和竣工时间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三) 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没有底价的,应当明确提示;
(四) 主持人报出起叫价;
(五) 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六) 主持人确认该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七) 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者报价而没有再应价或者报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
(八) 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者报价者为竞得人。
五、 注意事项
(一) 主持人在拍卖中可以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拍卖增价幅度。
(二) 竞得人应按期与出让人签订《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六、 拍卖终止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拍卖主持人应当终止拍卖:
(一) 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或者报价未达到底价的。
(二) 主持人连续三次报出起叫价,没有竞买人举牌应价或报价的。
以上是合肥土地拍卖的流程,主要包括四个大的方面,即拍卖出让程序和拍卖会程序和确认竞得人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和一些拍卖终止的情形,其中要知道一般来说拍卖都会提前20天通知,最好再通知后立刻准备参加拍卖。如果在实际执行中遇到困难,可以咨询十堰律师,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警察关押人没判刑期间叫什么?
警察关押人没判刑期间叫什么?叫拘留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
·职务发明专利所有权归属给谁?
职务发明专利所有权归属给谁?1、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2、利用本......
·订立遗嘱需要找律师么?
订立遗嘱需要找律师么立遗嘱并不一定需要找律师。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立遗嘱的方式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等五种。......
·一、遗嘱执行人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那个优先?
一、遗嘱执行人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那个优先?若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存在,则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赠。只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只有遗赠扶养......
·拘留所送东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拘留所送东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拘留所送东西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拘留所探视时间:每周一、四下午14:00——15:30。1、会见次数:每名被拘留人在拘留......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及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及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一、谁主张,谁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的规定......
·酒后撞死人逃逸结果
酒后撞死人逃逸结果一、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
·离婚时丈夫隐瞒财产该怎么办
一、离婚时丈夫隐瞒财产怎么办若办理离婚登记之日至起诉之日尚未超过一年,且有证据证明协议双方在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则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