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包括哪些?

现在很多贸易企业的业务遍布全国,其向买方发货后,可以委托银行代收货款,银行办理托收后,身处异地的买方验货完成,向银行承诺付款。这种方式在一些地区还大量存在,对异地贸易的企业来说比较方便的回收货款。那么,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包括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包括哪些?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是指收款单位根据经济合同或协议规定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单位收取款项;付款单位根据经济合同或协议的规定检验单证或商品后,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它适用于异地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订有经济合同的商品购销以及由于商品购销而发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结算。有时同城交易也采用这种结算方式。应指出使用这种结算方式应具备以下条件:收付款双方订有符合法规的经济合同;收付双方信用较好,都能遵守合同;有确定货物已发运的证件;每笔转账结算的金额在1000 元以上。付款方在承付期满后,如果其银行账内没有足够的资金承付货款,其不足部分作延期付款处理。延期付款部分要按一定比例支付给收款方赔偿金。待付款方账内有款支付时,由付款方开户银行将欠款及赔偿金一并划转给收款人。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结算程序和账务处理方法,与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基本相同。
  二、托收承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办理托收承付,除符合以上2个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1、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使用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2、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运的证件。3、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誉。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若收款人对同一付款人发货托收累计三次收不回货款的,收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收款人向付款人办理托收;付款人累计三次提出无理拒付的,付款人开户银行应暂停其向外办理托收。综上所述,托收承付是两个业务,一个是银行托收,另外是企业承诺支付。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包括现金支付、企业存款支付等。一般来说,付款企业可以用其在银行的存款向托收行支付货款。办理托收承付需要一定条件,比如买卖双方签署经济合同,双方信用状态良好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意思表示民法总则中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意思表示民法总则中的具体规定是什么?意思表示民法总则中的关键条文。它决定着双方的谈话内容是否有效。只有对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的合约才具有法......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2023是怎样的
      何谓职务侵占罪?顾名思义,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从这点上来......


·返还结婚彩礼最新规定
      返还结婚彩礼最新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


·注册资本的金额怎么填写?
      注册资本的金额怎么填写?一、注册资本的金额怎么填写?注册资本的金额的填写需要注明实缴资本和认缴资本,公司注册资本一般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


·专利权变更申请途径有哪些
      专利权变更申请途径有哪些所有人申请获得了专利权后,可以将法律赋予的相关权利转让给他人,此时也可以说成是变更专利权。那么您知道专利权变更申请途......


·续展登记后还可以继续使用商标多少年?
      续展登记后还可以继续使用商标多少年?一、续展登记后还可以继续使用商标多少年?续展登记后还可以继续使用商标10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


·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人......


·借贷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借贷协议是否需要公证一、借贷协议是否需要公证借款协议,是指出借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借给对方(借用人),经过一定的时间后,借用人将同等数额的金钱......


·有限合伙公司注册资本未实缴可以吗?
      有限合伙公司注册资本未实缴可以吗?有限合伙公司注册资本未实缴是可以的,新公司法规定,企业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这个制度相对于实缴制而言,减轻了出......


·上班工伤工资如何计算?
      上班工伤工资如何计算职工在工伤期间,工资由原单位按月发放,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即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


·纪委立案决定书的制作依据是什么?
      纪委立案决定书的制作依据是什么?纪委作为我国一个重要的机关,对相关党员的违法违纪现象进行调查和处理。一般情况下,纪委如果发现或者有人向纪委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