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伤残评定机构的职责范围有哪些?

人员由于操作不当或者是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时,需要去正规的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伤残评定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进行,不同的伤残评定机构也有相应的职责范围,下面来为您解答各类伤残评定机构是由哪些人员构成的,它们的职责范围又有哪些?
   一、伤残评定机构
  伤残评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二、各层次伤残评定机构职责范围
   1、县(县级市)伤残评定机构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伤残评定机构(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伤残评定机构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4、地(市)级伤残评定机构的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伤残鉴定一般都是由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来委托伤残评定机构做出相应的鉴定。三个层次的伤残评定机构都有各自的职责范围,要按照自己的职责范围对所管辖的地区的人员进行伤残鉴定,在发生事故造成伤残时要冷静面对,按照规定的流程来进行,选择合适的机构进行伤残鉴定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我全责只有交强险怎么赔偿
      我全责只有交强险怎么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


·我国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代理包括什么?
      我国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代理包括什么?我们知道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民法典中起到统领作用,在法制社会中更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民法......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怎么缴纳印花税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怎么缴纳印花税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股......


·关于传唤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可能会传唤犯罪嫌疑人到公安局了解情况,对该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但在这个阶段并未对犯罪嫌疑人定性,因此传唤犯罪嫌疑人......


·民诉一审终审的情况都有哪些?
      民诉一审终审的情况都有哪些一、民诉一审终审的情况都有哪些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


·私下股权转让协议范文
      私下股权转让协议范文股权私下转让比外部转让简化了非常多的步骤,不需要经过工商局的变更。只要是公司章程中规定允许私下股权转让,经过百分之五十......


·居间主体资格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有哪些
      居间主体资格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有哪些一、居间主体资格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主体资格是有效的则居间合同有效,若是不满足主体资格,......


·沈阳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最新规定
      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而在对寻衅滋事犯罪的行为人进行处罚时......


·交通事故法院诉讼程序
          1、准备好财产保全。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


·我国规定的担保方式都有哪些
      我国规定的担保方式都有哪些在进行借贷的时候,一般出借人都是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而这个担保具体分为了担保人担保和提供担保物,而担保也有具......


·故意伤害治安案件的治安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故意伤害治安案件的治安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是行政处罚,不是故意伤害的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