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代理民法总则规定代理分为哪几类?

代理民法总则规定代理分为哪几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民法总则》相应废止。
  
  代理人代理委托人行使相关权利,这在我国的法律里有着明确具体的规定。不同代理人的种类,所持有的代理权利不相同,需要负担的法律责任也不相同。代理的种类是由代理的原因和行使的权利方式不同等进行区分的,下面本站的我们就本问题给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法律规定的代理包括的种类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委托代理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六十六条?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六十八条?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九条?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第一百七十条?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在法定意义上代理的种类分为委托、法定及指定代理三种,其中只有委托代理可以根据相关具体情况对所代理事件作出判断处理,其他代理形式不能以代理人的意志为转移。当委托人提出终止代理,或委托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必须终止代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结婚10年财产如何分配,规定是什么?
      一、结婚10年财产如何分配,规定是什么?结婚10年财产如何分配的相关规定是: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


·绑架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绑架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一、犯了绑架罪应该如何判刑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


·在酒驾的查处过程当中
      在酒驾的查处过程当中,经常可能会发生纠纷,由于酒精的作用,以及被查出醉驾,驾驶员在此类情况下可能会做出袭警的行为。当醉驾与袭警这两项违法行为......


·农村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如何解决?
      农村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如何解决?一般来说,在土地确权时,双方指界人到现场指界存在异议的,应当暂缓登记,待问题解决后再进行登记。地籍调查......


·交通事故没结案对车主有影响吗?
      交通事故没结案对车主有影响吗交通事故没结案对车主是有影响的1、交警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协调解决签字,如果车子被扣留,车子取不出来。2、交通事故没......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清单模板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交通工具在发生着变化,车越来越多,不仅导致了越来越严重的环境污染,也造成了越来越频发的交通事故。由于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


·处罚决定书送达时间如何计算?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处罚决定书送达时间如何计算?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处罚决定书是法院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就其所违反的法律法规,根据相对应的处罚规定下......


·最新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长营子镇:长营子村、阿金歹村、胜利村、金家洼子村。......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是怎样的
      在道路行驶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应当事人提出的要求,肇事者应向当事人做出精神上的补偿。那么2017年......


·工伤鉴定有异议怎么办?
      职员在受伤后,若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是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在确定为工伤之后,在经过工伤鉴定确定伤情,才能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衣服那个的经济......


·单方事故酒驾顶罪算肇事逃逸吗?
      单方事故酒驾顶罪算肇事逃逸吗?算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