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是认罪、认罚、指什么?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是认罪、认罚、从宽是指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下几个关于刑事案件认罪认罚的相关法律中经常出现的相关热门的法律问题为您一一解答,希望您在了解的同时能够增加树立自身良好的法律意识,懂得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的途径帮助自己。
  
  一、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是认罪、认罚、从宽是指什么?
  
  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
  
  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是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罚的重要标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不影响“认罚”的认定。
  
  从宽是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
  
  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三、那些情况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4、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四、什么样的案件应当慎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1、危害国家安全、涉恐、涉黑、涉恶案件;
  
  2、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惯犯或以犯罪为常业的案件;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害性大的案件;
  
  5、其他应当慎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第二百零一条?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这个问题上面已经为您逐一解答过了,认罪、认罚、从宽都是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内容,对于犯罪嫌疑人态度良好,认罪的情况正确的,法院的判决会做到从宽处理,给予犯罪嫌疑人机会改过。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涉嫌故意伤害缓刑是否有可能
      一、涉嫌故意伤害缓刑是否有可能?故意伤害罪是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只有造成轻伤害,并取得受害人谅解......


·个人怎么申请银行贷款
      个人申请银行贷款的流程是:1、选择贷款的银行:每家银行的利率优惠条件是各不相同的。2、确认好贷款方式:向银行贷款,首先应该用公积金,如果公积金......


·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要求是哪些
      (1)净利润:主板上市要求3年盈利,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创业板(征求意见)上市要求2年盈利,且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或者最近1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


·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冲突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财产或其他事务进行的预先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


·食品安全问题的标准和检验是什么?
      食品安全问题的标准和检验是什么??一、食品安全问题的标准和检验是什么(一)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


·哪些情形可以订立口头遗嘱
      哪些情形可以订立口头遗嘱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危急情况为其适用要件,不是任何场合都可以使用的立遗嘱的方式。由于遗......


·一、陪审员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陪审员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陪审员不辞而别,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离职手续,是一种违法行为,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态......


·劳教监外执行有案底吗?
      劳教监外执行有案底吗?有案底,监外执行只是一个执行的方式而已。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的行为是否合法
      疫情期间不发工资的行为是否合法?疫情期间不发工资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照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


·企业征地程序是怎样的,企业是怎么征地的
      企业征地程序是怎样的,企业是怎么征地的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为了一些企业的发展,可能需要对附近的居民或村民进行征地,当然征地并不是无偿的,必须......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预防有哪些
      关于居住证在一些国家办理,就能享有该国家当地居民的待遇。那么在申请共同居住证明范本的时候,需要提交怎样的材料?同时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才能申请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