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诉讼审判原则是哪些?

发生债务纠纷,债务人赖账不还的,债权人可以选择多种手段维权,包括仲裁、起诉等。这类案件是普遍的民事案件,法院拿的当事人提交的诉讼状及材料后,决定是否受理。符合条件的,法院在不久后开庭审理。那么,民事诉讼审判原则是哪些?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做个具体了解。
  一、民事诉讼审判原则是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所谓以事实为根据,就是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的时候,只能以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作为基础,而不能以其他别的东西作为根据。审判人员的首要任务就是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然后在这个基础上,正确应用法律,对案件作出正确处理。所谓以法律为准绳,就是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判人员办理民事案件,只有以法律为准绳,才能做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案件,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贯彻实施。在审判过程中,法院应当遵循:1、“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2、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3、法院调解原则 ;4、处分原则 ;5、辩论原则。
  二、民事诉讼管辖方面有何规定?
  1、一般民事案件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辖区的法院起诉。2、对侵权行为,应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3、对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中发生的诉权,应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诉讼,应向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4、《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综上所述,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该以事实为依据,根据民事诉讼审判原则办事。这些原则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院调解原则及辩论原则等。当事人平等体现在法律地位上,双方平等参加诉讼,法院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一般来说,法院从受理到做出判决结果,会在三到六个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不能够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犯罪有哪些?
      在法律上对于犯罪主体有一定划分,其中有个人犯罪和单位犯罪,个人犯罪很容易理解的就是单独的个体进行犯罪,而单位犯罪则是有所规定,不能够成为单位......


·在如今的社会上
      在如今的社会上,夫妻之前结婚后想离婚的越来越多,我们可能是因为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也可能是真的感情破灭了,有的时候我们会选择私下协商离婚,但是......


·我们身边的人肯定都是有工作的
      我们身边的人肯定都是有工作的,我们肯定也不例外,所以说对于工作方面的问题肯定都是相当的关心。对于工作我们国家的规定当中是有劳动合同的规定的。......


·迟延履行 债务的类型?
      迟延履行债务的类型有哪些在借贷关系中,一般当事人都会就还债的时间做出明确的约定,当然,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还债,构成了迟延履行债......


·离婚后还可以起诉债务分割吗
      在离婚之后,如果有正当理由,是可以再次起诉分割财产的,登记离婚后可以起诉诉讼的情形如下: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


·行使留置权的合同
      行使留置权的合同在买卖合同当中,只要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就可以行使留置权。但是对于留置权,读者的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并不知晓......


·主犯证明从犯不知情怎么处理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主犯,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


·法院冻结工资标准是什么?
      法院冻结工资标准是什么?一、法院冻结工资标准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


·行政强制措施的定义是什么?
      行政强制措施的定义是什么?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一般是对尚未查清......


·合同法关于卖方附随义务的约定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关于卖方附随义务的约定内容有哪些?附随义务至少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下面将分别阐述这三种义务以及其他附随义......


·公司法人变更股东需要到场嘛?
      公司法人变更股东需要到场嘛?我们知道公司法人对一个公司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公司日常的运营和发展过程中需要法人行使公司的权利同时法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