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买二手房过程中有哪些要注意的

买二手房过程中有哪些要注意的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二、买房时如何审查二手房产权
  对于购买二手房来最重要的是把房子的来龙去脉搞清楚。第一,要看二手房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和可靠,审查该房的《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文件。出卖方还没有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一定要让其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文件,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核实。为慎重起见,购房者可前往拟交易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或建设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相关证书、文件及其记载内容的真实性、同一性。了解拟交易的房屋是否有产权争议。第二,房屋是否为共有财产,如为共有,其他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根据规定,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含两个)主体共有的,应当审查(提交)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第三,二手房交易前,买方应当查看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有没有国家和相关行政、司法机关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查封。第四,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情况。若有抵押应当要求出卖方解除抵押,方可办理过户等事宜。第五,要看所购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如经济适用房,在购房后5年之内不得上市交易。如是“央产房”,则需要出卖方取得《央产房上市审批表》,否则将存在交易履行不能的风险。如果购买的是这样的房屋,就有可能出现问题。此外,还要看所购二手房的建筑面积是否准确无误,因为有时会出现所售房屋实际面积与产权证上注明的面积不符的现象,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产权证注明的为准;看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是同一人,如果不是,还须了解他们是什么关系;应考察房屋的质量、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户籍登记等相关问题。总之,要了解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购房者除了要向出卖方索要一切产权文件,仔细阅读外,还要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有关房产的产权记录,两相对照,才能清楚地知道该房的一切产权细节的不至于有所遗漏。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房产律师进行陪同购房,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产生,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人们在选购二手房时,首先要了解清楚该二手房的产权问题,了解该二手房是否存在产权共有人,以避免购房行为会无效,而给您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对合同内容仔细审查,避免合同中有不利于自己的条款。如果您对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存在疑问,不妨咨询一下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无过错责任原则以什么构成要件
      无过错责任原则以什么构成要件⒈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⒉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


·诉讼时效中止的适用什么条件?
      诉讼时效中止的适用什么条件?一、诉讼时效中止的适用什么条件?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1.须存在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其他障碍。其他......


·一、店面出租违约金一般多少钱?
      一、店面出租违约金一般多少钱合同违约金一般不得超过损失的30%。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


·离婚后拒付抚养费该咋办?
      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夫妻离婚之后仍旧需要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但此时一方在实际抚养孩子,也就是获得了抚养权的一方,另一方自然而然的就需......


·学生在学校打架怎么处罚?
      学生在学校长时间的接触肯定偶尔会因为矛盾吵架甚至是动手打架,吵架经过老师的教育一般都能够及时的得到解决以及将学生的错误思想给纠正了,但是打架......


·现如今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是比较多元化的,我国公民在日常生活当
      现如今我国的市场经济发展是比较多元化的,我国公民在日常生活当中,可以将自己的房子出租出去,但是无论是门面房或者是普通的租住房进行出租的话,为......


·道路通行条件是什么?
      道路通行条件是什么第二十五条 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交通信号灯、交通......


·故意伤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人罪对应的应该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需要注意,在对他人人身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时候,法律中要求造成的损害程度至少要达......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是什么
      中国死刑执行方式主要是什么?从《刑事诉讼法》第252条中的规定可以知道,目前我国执行死刑的方式主要是两种,包括枪决和注射。实际采取哪种方式对罪......


·交通9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9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


·旷工如何处理,如何认定旷工
      旷工如何处理,如何认定旷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上上班,那么劳动者就应该及时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但是在社会中有一部分劳动者经常旷工,对于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