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认罪答辩态度对量刑的影响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生活中每一个人都需要遵守法律,如果损害了他人的利益就会收到发法律的严厉制裁,一般在具有确凿的证据之前不能对任何犯罪嫌疑人判决,而如果认罪就会有减刑的可能,那认罪答辩态度对量刑的影响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认罪答辩态度对量刑的影响是什么?
  “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出于知错、悔改心理明示承认或默示自己已经做出某种犯罪事实的行为。“认罪态度”是认罪或者不认罪的一种语言表白。它不是一个简单的认与不认的问题,其需要通过一定的行为表现出来。俗话说:态度决定行为。其实,反过来,认定一个人的态度,往往也是通过观察他(她)的行为来予以认定的。狭义的“认罪态度”不外乎认与不认,广义的“认罪态度”还包括赔偿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属损失、积极退赃、降低犯罪危害后果的程度、节约侦查办案成本的大小等等。犯罪行为包括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四个方面主要内容。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判处”。由此可见,这里指的“犯罪行为”不包括“认罪态度”,因为“认罪态度”属于犯罪行为实施完毕之后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本身。那为何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会影响量刑呢?理由很简单,那就是 “认罪态度”虽不属“犯罪行为”的范畴,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认罪态度”在整个刑事诉讼活动中(包括侦查、审查起诉、审判三个阶段)是一个“法律行为”。故而,上述《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只是法官量刑的一般原则,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如何,也将会在量刑上予以体现。也就是说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对被告人的量刑,除了主要考量其犯罪行为本身,还要考量其犯罪后的认罪态度问题,把其作为一个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传统刑法及司法实践将“认罪态度”定位于酌定量刑情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这两个条文规定对于“自愿认罪的被告人”,法院会考虑“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7条规定“对于当庭认罪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只要是被告人认罪的,律师一般都会引用上述三条规定来为被告人辩护。我们知道,这三个条文并不是法律。故而,在司法实践中,个别法官对此引用的随意性比较明显。为进一步落实坦白从宽的刑事政策,2011年2月25日,我国通过刑法修正案八(该修正案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在刑法第六十七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这一规定说明“认罪态度”从此上升为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一个情节。法官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从轻处罚甚至减轻处罚变得有“法”可依,使得我国坦白从宽的刑事政策明确为具体的法律,符合国际化趋势。这一方面可以避免法院在给予被告人优惠处罚方面过大的自由裁量;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体现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的奖励并保障其合法权益。一般对于犯罪嫌疑人都会进行审问的时候询问犯罪嫌疑人的种种罪行,如果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能够很好的述说犯罪行为过程并且有良好的认罪态度,就会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适量的减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好久时间可以申请自动离婚
      好久时间可以申请自动离婚一、好久时间可以申请自动离婚我国不存在自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


·离婚诉讼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包括哪些?
      离婚诉讼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包括哪些?关键看借的钱,是否用于双方共同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了。如果是借钱一方自己用了,对方不知情,或者不认可,而且后期另......


·离婚后彩礼退不退?
      离婚后彩礼退不退?但不是所有条件下的离婚都要退还彩礼,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按照法律规定,返还彩礼的法定条件为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


·小产权房买卖合法吗,是否受法律保护?
      如今,小产权房作为农居民的一种致富手段应运而生。我们都知道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那么购买小产权房是否合法呢?对于已经购买了小产权房的......


·沈阳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有什么注意事项
      “五险一金”是如今社会对我们每个人作出的保障,而缴纳“五险一金”同时也是我们每个人对自己的责任。如果你在沈阳生活或是参加工作,即使正处于试用......


·一、男方有一个月没给抚养费会被判刑吗?
      一、男方有一个月没给抚养费会被判刑吗?不会,因抚养费不给,坐牢的可能性不大。1、因为抚养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2、胜诉之后,如果给付义务人在履......


·每年我们国家在误工费等相关赔偿标准的鉴定上
      每年我们国家在误工费等相关赔偿标准的鉴定上,都有一定的说法,那么对于今年的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所以我们来共同讨论一下,对于宿迁的误工费......


·香港法律高空坠物责任规定是什么
      香港法律高空坠物责任规定是什么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闲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


·拘役四个月刑期怎么算?
      拘役四个月刑期怎么算?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特征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


·劳动合同履行地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履行地是什么意思劳动合同履行地实际是指劳动者实际工作地点,用人单位所在地是指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对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合同履行地......


·一、市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市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计算依据是什么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