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说过撤销权,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的实现时,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在哪些情形下债权人能行使撤销权呢?换句话说,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说。
  一、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1、欺诈合同。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民法通则》将欺诈规定为民事行为无效的原因,而《合同法》则将因欺诈订立的合同以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为标准而划分成两类。2、乘人之危合同。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急迫需要,迫使对方订立对其极为不利的合同。乘人之危的特点在于:一方利用他方的危难处境,而非主动实施胁迫行为;对方的危难处境并非乘人之危者造成的,其社会危害性要小于胁迫。3、重大误解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内容产生了错误认识,并作出了与其真实意思不一致的意思表示。这种误解可以是单方的误解,也可以是双方的误解。误解导致了表意人的意思表示违背其内心的真正的效果意思,与合同的目的相悖,也会使误解方遭受较大的损失,因而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予以变更或撤销。
  二、能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民法通则》对撤销权的消灭未作规定。我国《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权事由后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该条规定了撤销权消灭的两个事由,即除斥期间的经过和权利人放弃撤销权。综上,是关于“哪些情形能行使撤销权”以及“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的有关撤销权的法律知识,希望这些知识对解决您遇到的法律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撤销权是实体法上的权利,是附属于债权的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法律对之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如果您对撤销权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详细的解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交通肇事逃逸触犯法律怎么处罚?
      一、交通肇事逃逸触犯法律怎么处罚?肇事者违章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此时肇事者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时肇......


·非法用工单位人员伤亡,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哪些限制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有哪些限制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由于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所以法律允许赠与......


·上班时间排除他杀可以认定工伤吗
      上班时间排除他杀可以认定工伤吗?上班时间排除他杀也不一定属于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


·商业贿赂行为具体包括了哪些
      在经济往来中,可能为了更好的为自己企业争取利益,有的人会在达成交易之后给予对方企业的相关人员一定的回扣,而这便属于法律中规定的商业贿赂行为。......


·有检察机关国家赔偿答辩状这个说法吗?
      答辩状是一种法定的诉讼文书,一般主要针对被告一方,可以说是法律对于被告一方权力的维护,被告一方可以通过答辩状对起诉一方的指控作出辩解或回应,......


·故意杀人量刑时要考虑什么
      故意杀人量刑时要考虑什么?由于我国《刑法》中有一个重要原则是罪刑相适应原则,因此,需要考虑的就是实际的犯罪情节,针对不同的情节,作出的处罚是......


·我们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被人造谣诽谤的现象,而最近由于网络的
      我们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出现被人造谣诽谤的现象,而最近由于网络的兴起,网络上经常流传一些网络造谣信息,被人造谣诽谤又拿不到证据怎么办,身边大多数......


·在我国夫妻没离婚不给抚养费吗?
      在我国夫妻没离婚不给抚养费吗?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


·技术开发合同模板有哪些
      技术开发合同模板有哪些内容?在一些职业工作中,在技术开发上面,有一些因为自己能力或者公司单位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都会去和其他单位或者外包公......


·离婚其实对于现在来说非常的常见
      离婚其实对于现在来说非常的常见,我们对于离婚的案件其实知道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有孩子的离婚之后孩子肯定会跟随其中一方,我们国家规定了另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