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婚姻上的很多东西,按照法律来讲,是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无论是权力、义务或者财产。婚姻中也有着一些不幸的事例出现,当配偶因故死亡,另一方可以按照法律可以拥有共有的权力、义务以及财产等。那么在新婚姻法中,配偶死亡后财产怎样分割呢。
  
  配偶死亡后财产怎样分割?
  
  首先,确定遗产的范围。
  
  1、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其次,生前立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1、《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该约定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公平合理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且具备法定的形式)
  
  2、如没有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分割:
  
  (1)婚前财产均归各人所有,所有婚前财产不因夫妻关系的存续而发生转变(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财产由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原则上夫妻各有一半。但须优先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
  
  (3)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存续其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情况下,如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义务较多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补偿,另一方也应当予以补偿。
  
  (4)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 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5)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6)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①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②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7)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①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②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③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④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8)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①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②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③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9)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10)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可以知道,在继承遗产时,首先需要清楚遗产的范围,然后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遗产的顺序,对于遗留下的权利义务以及遗产,进行继承。对于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有人恶意造谣诽谤,我该怎么办
      有人恶意造谣诽谤,我该怎么办一、有人恶意造谣诽谤,我该怎么办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由第三方调解(例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向法院依法起诉。法律......


·非法经营罪要判几年刑600万
      非法经营罪获利600万,属于非法经营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法定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


·从实践看来,制作一份规范的工伤认定书应把握好以下四要素。
      从实践看来,制作一份规范的工伤认定书应把握好以下四要素。要素之一:工伤认定书的类型要规范统一。这里所指的工伤认定书的类型,根据劳动行政部门作出......


·个人转让著作权增值税税屋是多少
      个人转让著作权增值税税率是多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转让著作权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个人转让著作权要交个人所得税,税率20%劳务......


·如何应对公安超期羁押?
      如何应对公安超期羁押?向当地检察机关的控申部门反映情况,因为检察院是刑事诉讼的监督机关,赋有监督公安机关的职责。也可按国家赔偿法追究公安机关......


·肢体残疾交通法优惠政策是什么?
      肢体残疾交通法优惠政策是什么?肢体残疾交通法优惠政策是坐公交车的话免收公交车费用,除此之外,在其他的方面也有一定的优惠政策,(1)残疾人员个人提......


·病历的所有权分析
      医院对病历具有保管权和著作权。病历是本院医生为病人诊治时留下的信息资料,医院对病历拥有绝对控制的权利。医生书写病历,是创造性智力劳动的成果,......


·怎么认定绑架罪的既遂呢
      怎么认定绑架罪的既遂呢一、怎么认定绑架罪的既遂呢绑架罪,是指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


·太原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
      太原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太原发明专利申请审批流程是: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授权。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1)请......


·最新物业收费标准2023是怎样的
      最新物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由不同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管服务的,此时还要针对各个业主所购买的商品房的面积,进而确定物业费的具体数额。那到底这个......


·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要注意什么
      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其实是很多离婚夫妻的首选,但这需要离婚夫妻先满足了协议离婚的条件才行,不然去了民政局也是无法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对于办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