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

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对于员工合法权益的保障也日趋精细化和人性化,如果非员工问题,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支付代通知金,那么,员工开除代通知金可以领取吗?员工开除的原因如果是员工自身问题,那么是没有任何赔偿和代通知金领取的,但是如果不是员工的问题,具体要求如下:
  
  【代通知金的支付条件】
  
  代通知金只有在符合以下情形之一时才可能予以支付:
  
  第一种:员工医疗期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需注意:
  
  1、 医疗期满后不能直接辞退,需要判断是否从事原工作;
  
  2、 如果不能从事原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工作;
  
  3、 员工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才能辞退。
  
  第二种: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需注意:
  
  1、 不能胜任工作,不能直接辞退;
  
  2、 需要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3、 培训完或调整了工作岗位后,员工还是不能胜任工作,才能辞退。
  
  第三种: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需注意:
  
  1、 必须存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事实,一般来说,指企业搬迁、组织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内部组织撤并等,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2、 企业应就原劳动合同的变更进行协商;
  
  3、 协商不成,方能辞退。
  
  如果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代通知金也不是必须支付,企业有选择权:
  
  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即,10月1日通知,10月31日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即,10月1日通知,10月1日解除劳动合同。
  
  除了以上情形,法律再无规定必须支付“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不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以上就是“员工开除代通知金可以领取吗?”的具体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此类问题,我们建议可以按照以上规定进行代通知金的索要,如果企业拒绝支付,可以先行进行协调和沟通,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建议不要鲁莽行事,向劳动仲裁部门投诉,或者聘请律师,都可以让问题更好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四川省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是什么?
      工伤对于从事危险事业的劳动者来说再正常不过,更重要的是要知道受伤以后如何处理、如何申诉赔偿、赔偿的标准和项目。但由于各地的发展水平不一,经济......


·公司法人劳动合同范本的内容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不管从事什么样的职业,都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但是许多人并不知道公司法人劳动合同......


·构成强制猥亵罪的要件是什么?
      构成强制猥亵罪的要件是什么?一、构成强制猥亵罪的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


·一、劳动者受到一般工伤如何赔偿?
      一、劳动者受到一般工伤如何赔偿?劳动者受到一般工伤的情况下,所需要的赔偿标准有:医疗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护理......


·企业不签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企业不签合同如何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劳动关系的存续时间是如何认定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
      劳动关系的存续时间是如何认定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期限。双方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存续期就是......


·一、婚后房产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
      一、婚后房产财产分割的方法是什么?第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包括贷款购买的,首先,应该要明确产值的问题,也就是房屋的价值......


·滥用专利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现行专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行为的,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


·北京市涉外产品质量纠纷管辖法院是哪里?
      北京市涉外产品质量纠纷管辖法院是哪里?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级法院一般负责涉外重大案件的审理,而一般的涉外纠纷基层法院也可以管辖。《中华人民......


·商号权的特征包括哪些
      商号权的特征包括哪些商号主要是指一种商业名称,但也是要经过注册登记之后,才能获得相应的商号权。那么这个商号权的特征是什么呢?只有先了解了其特征......


·受法律保护的利息在什么范围内
      在生活中,有些喜欢将存款拿去投资继而获得高额收益,有些人愿意将钱放在银行以求稳定,而居于它们之间的一些更喜欢将钱借给熟人,这样即比较安全,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