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模板?
一、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模板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模板
同志于 年 月 日进入本单位工作,现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原因如下:
1、合同期满:期满时间 年 月 日
2、单位辞退:辞退时间 年 月 日
3、本人辞职:辞职时间 年 月 日
4、协议终止:终止时间 年 月 日
5、协议解除:解除时间 年 月 日
6、企业兼并、破产:时间 年 月 日
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1、以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仅选一项,多选、涂改无效。
2、本人辞职的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待遇。
3、协议终止是指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事实劳动关系
4、协议解除是指由用人单位提出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5、企业兼并、破产的应附上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6、本证明一式两份。
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①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二)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很多关系,他们之间是用法律进行的一种联系和处理方式,遇到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这样问题,我们要按照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模板写一份证明,我们要与用人单位核对准确合同的内容以及它的有效性,能够依靠法律来解决相互之间的问题,为彼此建立公平的合法的权利,所以我们要掌握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模板的写法,是很重要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三大条件有哪些?
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三大条件有哪些?一、新颖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
·海事的海商法中时效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海事的海商法中时效方面的规定是什么?如今海上运输已经是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尤其是大宗商品,基本是走海运。解决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有明确的海商法......
·机动车驾驶证怎么进行年检,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怎么进行年检,需要准备什么资料驾驶证年审流程:1、如果说你没有空到车管所办理,可以迟点去,不会被罚款,但是不能超过一年。2、......
·杀人案件辨认笔录的要求是怎么样的?
杀人案件辨认笔录的要求是怎么样的?杀人案件辨认笔录的要求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0条中对辨认笔录的审查、认定与排除......
·抢劫罪侵犯的权益是什么
抢劫是属于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最主要还是因为在抢劫的过程当中,很有可能还会引发其他性质的犯罪。可以说对我国公民和社会的安定团结所带来的安......
·小额贷起诉了怎么办
只能尽快还上,其次逾期会产生违约金,逾期利息等额外费用,拖得越久,还得越多,而且逾期超过90天以上,就是黑户,是不能办理贷款业务了的,如果贷款......
·刑事诉讼法单位犯罪的规定有哪些?
您都知道刑法中所有犯罪的犯罪构成必然包括犯罪主体,没有犯罪主体就谈不上构成犯罪,刑法规定的犯罪主体有自然人,也有单位,一般对单位的处罚主要处......
·关于扒窃到一分钱是既遂吗?
关于扒窃到一分钱是既遂吗?一、扒窃一分钱算既遂吗扒窃一分钱也算盗窃既遂,关键是不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为罪行轻微可以免于刑事处罚。所谓......
·合同诈骗罪特别巨大数额怎么规定的
合同诈骗罪特别巨大数额怎么规定的一、合同诈骗罪特别巨大数额怎么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在怎样进行规定的?
江西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在怎样进行规定的?现实生活当中,您对于征收土地进行补偿都是非常关注的。这是因为,征收土地的话,势必要对普通老百姓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