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医患纠纷找哪个部门寻求帮助?

医患纠纷找哪个部门寻求帮助?
  
  近几年,医患纠纷事件越发频繁,而发生医患纠纷后,许多人都不能冷静对待,造成不良的后果,因此,通过正确的渠道,解决医患纠纷,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就显得十分重要了,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医患纠纷找哪个部门寻求帮助。
  
  (一)医患纠纷找哪个部门寻求帮助
  
  
  1、医患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患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若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医患纠纷找哪个部门寻求帮助?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二)医患纠纷解决途径(法定程序)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由法院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三)医患纠纷注意事项
  
  1、患者在起诉时应注意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
  
  2、医患双方的举证。
  
  3、应选择最恰当的法律、法规及有针对性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和保护自己的权利。
  
  这是因为同一医患纠纷可能发生法律竞合的问题,但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其法律责任可能有较大区别,关键是看哪一部法律、法规,哪一具体法律条款对自己更有利。诉讼中应围绕核心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患者在权益受到侵犯后,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决定,可通过协商解决,若情况较严重,更应冷静应对,避免造成自己不能承担的后果,因此医患纠纷找哪个部门,我们了解到可向相关部门寻求帮助,通过合理的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确理智的处理问题,不要冲动行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什么人有农村土地承包权
      什么人有农村土地承包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所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


·员工怀孕哪些情况可以辞退
      员工怀孕哪些情况可以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


·二婚离婚财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之所以社会上有离婚,是因为夫妻双方的婚姻不能经营下去。那么夫妻离婚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各种问题,这也是离婚案件中最棘手的问题。对于二婚的财产......


·关于经济律师的相关内容的介绍
      关于经济律师的相关内容的介绍现在的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常常在对战过程中难免牵扯到经济上的纠纷。为了减少或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有些公司就......


·最新婚姻法离婚净身出户的条件有哪些
      最新婚姻法离婚净身出户的条件有哪些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


·怎么区别公司注册资金实缴制和认缴制
      认缴制与实缴制的主要区别是:1、性质不同,认缴制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


·公司以调岗为由辞退员工有赔偿吗
      公司以调岗为由辞退员工有赔偿吗调岗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若劳动者未同意的,用人单位调岗降薪的,劳动......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玩忽职守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异同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是债权人两项重要的权利,这是为了防止债务人有偿还能力而又恶意不履行债务,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撤销......


·国家国有企业改制步骤是怎么规定
      国家国有企业改制步骤是怎么规定的在社会生活当中,企业改制本身就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从企业决定要进行改制的那一天开始,就必须要制定详细的改......


·单位出租职工宿舍是否减免房产税
      单位出租职工宿舍是否减免房产税一、单位出租职工宿舍是否减免房产税?单位按政府法规价格出租单位自有住房的不需要交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