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诉讼反诉书范文是什么?

民事诉讼反诉书范文是什么?
  
  民事诉讼中有普通诉讼,也有反诉这么一说。很多人并不了解反诉,但是遇到问题是需要反诉时什么都不知道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民事诉讼反诉书范文是什么?反诉又是什么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今天我们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民事诉讼反诉书范文是什么?
  
  民事反诉书
  
  1.格式
  
  反诉人(本诉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反诉请求:
  
  (写明请求的具体内容)
  
  事实和理由:
  
  (写明具体的时间、地点、经过、见证人等)
  
  证据和证据来源(如有证人,应当写明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反诉书副本 份
  
  具状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反诉是被告人的一项诉讼权利,是指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因此,具有起诉的性质。反诉书就是为反诉而使用的法律文书。
  
  起草反诉书要注意的问题有:
  
  ①反诉要以本诉为前提,针对本诉提出相反的独立的诉讼请求,目的旨在抵销本诉,而且只能在一审判决前作出;
  
  ②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是基于同一事实或者同一法律关系;
  
  ③反诉应当向本诉人民法院提出。
  
  相关知识:
  
  被告提起反诉的也要缴纳案件受理费。但是根据法律规定,被告提起反诉,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反诉是被告人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进行反诉时要准备反诉书。那么民事反诉书的格式是什么呢?民事反诉书应写明反诉人、被反诉人的基本信息;写明请求的具体内容;写明具体的时间、地点、经过、见证人;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等内容。
  
  反诉是法律给予民事案件被告的一种权利。民事反诉应当以本诉为基础,一是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反诉的原告必须是本诉的被告。二是反诉必须以达到和本诉互相抵消为目的。也就是说,被告提起反诉的诉讼和诉讼理由与本诉产生于同一法律关系,或者以同一事件为诉讼缘由。反诉之所以成为反诉,应当是在原告起诉以后,人民法院作出裁判以前提出,而且只能向审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起,不能向其他人民法院提起。
  
  相关法律可参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八条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我们从上文中了解到,反诉就是被告提出的反向请求,也是需要缴纳费用的,范文中除了必要的身份信息外,还需要写成要反诉的内容。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民事诉讼反诉书范文是什么?”相关知识,本站有专业的律师可以为您详细的解释相关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发生车祸人伤不出院怎么办?
      发生车祸人伤不出院怎么办?如果现在受害人在身体可以出院的情况下仍不出院,那么责任人可以申请做鉴定,以确定受害人是否可以出院,以及所需医疗等费用......


·太仓市征地补偿标准有什么规定?
      我们知道各个地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而且各个地区的土地类型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各类型土地补偿标准也有着不同的标准。我们如果遇到这类事情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规定,需要注意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规定,需要注意什么?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质押的规定以及注意事项有:以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有限责......


·未成年犯罪留案底的封存制度是怎样的?
      参与校园暴力事件是未成年人最常见的犯罪行为,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公民的行为只要违反法律规定就会被记录在案,也就是俗称的留案底,这些记录将伴随公......


·集体所有土地无偿经营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集体所有土地无偿经营合同包括哪些内容一、集体所有土地无偿经营合同包括哪些内容?一)土地的面积、位置甲方经村民会议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批准,......


·不愿意和劳务分公司签合同的怎么办?
      不愿意和劳务分公司签合同的怎么办?一、不愿意和劳务分公司签合同的怎么办?单位可以直接辞退不签合同的劳动者或者是请每个不签合同的员工签署“自......


·职务侵占罪是自诉案件吗
      刑事案件分为了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其中自诉案件是可以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那么职务侵占罪是自诉案件吗?我们可以看看法律规定的自......


·申请法院执行财产可以诉前保全吗
      申请法院执行财产可以诉前保全吗?满足法定条件的话可以诉前保全。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在紧急的情况下,例如债务人有恶意转移财产、隐匿财......


·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
      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有哪些行政机关一、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有哪些行政机关(一)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包括哪些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的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


·危险驾驶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如果在开车的时候,您都能够严格的遵守交通法规,那么肯定能从根本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最主要的问题是,总是有一部分人为了自己方便,有时候简直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