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很多公司都在招聘新员工入职的时候会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很多公司都在招聘新员工入职的时候会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被开除,是否可以向公司申请赔偿金?劳动法对该类问题又是怎样规定的?初入职场的朋友们可能更加关注此类问题,今天我们就来给您讲一讲,没签劳动合同被开除是否可以向公司提出赔偿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开除员工需要支付补偿金。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在当今经济发展飞速的经济环境下,各种中小型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我们在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提高警惕,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各类企业也应该遵守法律,特别是劳动法,保护工人的权益。关于没签劳动合同被开除的情况也分好多种,我们给出的答案,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具体的情况还应该具体分析,欢迎您在县上咨询律师或通过咨询当地律师进行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介绍贿赂罪量刑是怎样的
      介绍贿赂的行为并不是只行为人自己受贿或行贿,而是在中间搭桥牵线,为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这样的行为在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构成介绍贿赂罪。既......


·有期徒刑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有期徒刑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有期徒刑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


·连带债务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
      债务的类型中包含这一种由多个债务人一起承担清偿责任的债务,而这种连带债务自然也会存在担保的现象,但是与普通的债务担保不同的是连带债务的担保有......


·行政强拆诉讼时效有多久?
      行政强拆诉讼时效有多久?强拆建筑物,这是最近几年出现比较大的热点问题,建筑物的所有人对行政强拆可以提起诉讼,但是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那......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国家征收了农民的土地,是要给农民一定的补偿的,至于补偿的标准我国也是有相关规定的,但是很......


·平时几个朋友聚在一起可能就是以5毛、1块一局的这
      平时几个朋友聚在一起可能就是以5毛、1块一局的这种情况来打麻将的,对于结果也不会过多的关注于输赢,即使输了,也就只当几个朋友在一起开心了。可是......


·价格欺诈投诉标准是什么?
      价格欺诈投诉标准是什么关于价格欺诈的法律规定一、《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哪些法律依据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建筑行业也蓬勃发展。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也频繁发生。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具有复杂性、多发性......


·出轨离婚精神赔偿有多少钱
      出轨离婚精神赔偿有多少钱?没有规定。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


·刑法单位犯罪单罚制为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单位犯罪单罚制为原则是怎么规定的?在刑法的规定当中,关于犯罪主体的构成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的犯罪,也可以由单位构成犯罪,如果单位构成了犯......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有多久
      专利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要比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专利时间长,一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是十年,发明专利权保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