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哪个机构负责办理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需要夫妻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到相关机构办理手续,这样才能解除婚姻关系。那实践中,到底哪个机构负责办理协议离婚呢?这要搞清楚,否则的话肯定是无法离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个机构负责办理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的程序要件要求男女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我国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二、如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依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离婚登记需遵循以下程序:
   1、申请。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离婚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5)结婚证。
  另外,申请人还必须提交离婚申请书,不会书写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书写。但是,由于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离婚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的离婚申请,必须进行严格审查。既要查明离婚证件与当事人是否符合,也要查明当事人的申请是否符合离婚的法公平条件。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
  (1)一方要求离婚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对上述情况可提议当事人到人民法院申请解决。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对离婚当事人宣布其离婚无效且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3、批准。依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另外,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阅读了上文之后,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了吧,负责办理协议离婚的机构一般为当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此时需要当事人签订好离婚协议书,并且亲自到该机构办理手续,这样才有可能顺利的离婚。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违法续签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规定的?1、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


·选择安置分房离婚拆迁补偿怎么分割?
      选择安置分房离婚拆迁补偿怎么分割?应当根据安置房产权情况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婚......


·给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给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的处罚是怎么样的?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当事人为抚养拐骗儿童是否构成犯罪
      当事人为抚养拐骗儿童是否构成犯罪?以抚养为目的买卖婴儿是犯罪行为,拐骗儿童罪量刑,应按《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


·新员工入职应注意哪些问题
      新员工入职应注意哪些问题1、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每个公司的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新员工入职以后应该仔细阅读公司的规章制度,熟......


·离婚孩子抚养权共有是否存在根据婚姻法规定
      离婚孩子抚养权共有是否存在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


·离婚孩子抚养费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费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离婚后抚养费计算、给付期限《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


·无偿赠与合同过户了还能撤销吗?
      无偿赠与合同过户了还能撤销吗?一、无偿赠与合同过户了还能撤销吗?已经办理过户手续,说明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一般是不能撤销的。但是,如......


·产品代理授权书范本该怎么写?
      产品代理授权书范本该怎么写?很多人以为企业把业务代理授权给他人之后,就不用再去参与这个业务了。而实际并不是这样,代理授权是企业管理中一个非......


·员工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大多数劳动者都知道受伤之后去工伤伤残鉴定,就可以获得赔偿以减少损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您都能清楚的知道我国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分居离婚需要的证据 能够证据分居离婚的证据:
      分居离婚需要的证据能够证据分居离婚的证据: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