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有的人可能实际谈恋爱就谈了好几年

有的人可能实际谈恋爱就谈了好几年,但是结婚还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要离婚,所以对感情这种事情没有人能给其下一个具体的定论,确实在整个过程当中都是充满着各种变数的。可是有很多人都觉得对方才跟自己结婚一年的时间而已就要离婚,因此对待在我国夫妻结婚一年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的这个问题也是比较疑惑的。
  
  在我国夫妻结婚一年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时财产分割和结婚时间长短没有必然关联。 原则上按照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共同共有。
  
  但与取得财产时间和财产性质有关,即离婚财产分割分婚前与婚后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离婚财产的分配跟结婚时间的长短没有任何关系的,因此结婚一年就离婚的也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的原则进行的,除非自己有证据,当事人当初在跟自己结婚的时候就存在着欺骗等特殊原因的话,那有可能会影响离婚财产的分配问题,正常情况下,甚至结婚半年就离婚的共有财产也得平等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什么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在我们国家这种现阶段的社会发展这么迅猛的前提下,有些人可能会走上不法犯罪的道路,比如分非法制造以及非法出售,那么什么是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


·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一般来说遇到有关法律纠纷,或者重大的案件事故,需要律师的协助才有可能完成,可是众所周知,法律的律师费比较高昂,一般老百姓可能负担不起,这时候......


·对于犯罪预备形态和预备行为的认定形式有哪些?
      对于犯罪预备形态和预备行为的认定形式有哪些?一、对于犯罪预备形态和预备行为的认定形式有哪些?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


·装饰装修工程纠纷司法解释
      装饰装修工程纠纷司法解释装饰装修工程纠纷司法解释的适用分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


·一、企业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企业员工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什么是域名权?
      什么是域名权?一、什么是域名权?域名权是域名所有者针对域名享有的各种权利,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权利人对之享有使用、收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


·公司法行政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公司法行政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 设立第二节 组织机构第三节 一人有限......


·私人企业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怎么算?
      私人企业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怎么算?私人企业疫情期间员工工资应当是按照基本的工资来进行计算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


·事实婚姻可以不办离婚吗?
      事实婚姻可以不办离婚吗?可以的;事实婚姻要想离婚时享有合法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必须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只按一般的同居关系予以解除。这样就办......


·提起上诉要具备什么条件
      提起上诉要具备什么条件一、提起上诉要具备什么条件1、必须有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1)可以上诉的判决包括:......


·公司员工怀孕期间可以中止劳动合同吗?
      公司员工怀孕期间可以中止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因此孕期公司和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