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回迁房的定义。

回迁房的定义。
  回迁房是指国家征收被拆迁人的房屋及附随土地后,提供给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安置用房。因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性质不同,回迁房的性质差别很大,购买回迁房的风险亦有所不同。
  二、判断回迁房能否买卖的要素主要有两个。
  一是该房屋是否已经成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二是该房屋性质是否允许其转让。
  三、回迁房无法办理产权证的原因:
  大多回迁房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补偿给被拆迁农民的拆迁补偿安置用房,常见的包括城中村改造、绿化隔离带工程等。不要认为农民和集体土地离我们很远,北京的三环内现在仍有未完成征收的农村集体土地,更不要提通州、昌平、大兴、房山这些所谓的「新城」了。农民被征土地后,得到的补偿就是一家五六套回迁房,中国的拆迁是一件多么神奇的事,几番战争和博弈之后,被拆迁人和政府都接受了这个结果,房屋数量尽量满足被拆迁人,但是不给这些房屋办证。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这些房屋在兴建的过程中很多都是没有经过合法规划、审批手续的,残酷一点说,这些房屋都是违章建设,这样的房屋如果都允许办证,社会还会和谐吗。
  四、购买回迁房的风险:
  1.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不能将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产权证是房屋的物权证明,不动产无法取得产权证即不能获得不动产的完整物权,不能合法转让、抵押房屋收益、用益,如:购买没有产权证的回迁房是无法办理抵押贷款的。2.在房价上涨时,出卖人违约主张合同无效或合同解除的风险极大,易发生法律纠纷,如果所购回迁房的性质属禁止转让的,此时可能丧失对所购回迁房的一切权利。3.很多回迁房的建设并未通过规划、审批、验收等程序,房屋设计、房屋质量、配套设施及装饰装修工程的安全性无法保障。4.物业、卫生、供暖、消防,甚至户籍迁入方面都存在各种隐患和问题。5.回迁房的原房主通常都有多套回迁房,你所居住的回迁楼很多房屋会被其他房主出租,回迁房通常户型相对较大,一户被分租给多人的情形非常普遍,住在回迁楼里,你会遭遇形形色色数量极大的流动人口。从以上关于购买回迁房如何办理产权的相关资料,我们可以看出,购买回迁房具有很大的风险,主要在于是否可以通过过户来办理房产证,因此,在购置回迁房时一定要仔细检查相关材料,有关购置回迁房的具体问题,可以找寻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般外观专利转让费用多少钱
      一般外观专利转让费用需要多少呢1、专利的转让费一般是经过转让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而成的。专利市场上没有固定的价格标准,一项专利的价格视乎买卖......


·单位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吗
      不可以。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因此,单位不能构成贷......


·监理取费标准新规是什么?
      监理费的计算方法主要有:(1)按建设工程投资的百分比计算法。这种方法是按照工程规模的大小和所委托的监理工作的繁简,以建设工程投资的一定百分比来计......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包含加班费吗
      一、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包含加班费吗?用人单位在计算员工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经济补偿金时不应将加班工资包括在内。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恶意将本应计......


·商品房一房二卖纠纷要怎么解决
      商品房一房二卖纠纷要怎么解决一个商品房对应的肯定只有一个所有权,实践中商品房的价格主要还是受市场调节,因此开发商的售房之后,房价上涨了,可能......


·一、店面租住违约条款中的违约金是多少?
      一、店面租住违约条款中的违约金是多少?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


·以什么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法》中规定,订立合同的可以采取书面、口头以及其他形式。但,对于劳动合同这样的特殊合同而言,是否有比较特殊的规定呢?究竟实践中以什么形式......


·食品安全标准承诺书范本
      食品安全标准承诺书范本食品安全标准承诺书范本食品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稳定。为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保证......


·辞职书怎么写
      辞职书怎么写: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员工离职,必须提前三天,试用期满后的员工离职必须提前30天。辞职报告,可以用纸和笔手工写,也可以用电脑打印。......


·怀孕期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怀孕期离婚财产怎么处理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一般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计算当然是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计算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无特殊约......


·法律援助对象及范围是怎样的
      法律援助对象及范围是怎样的?按照公平、公正的司法原则,在刑事诉讼中,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应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都可以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