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城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

土地作为一种特殊资源在规划和使用上都受着较为严格的限制,城区的土地由于不属于个人所有,属国家所有。但上部的构建筑物还是属个人所有,面对这种情况比较复杂的情况,国家又是怎样进行补偿的呢。下面我们就城区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有哪些规定为你做详细的解答。一、土地补偿费(含安置补助费)标准(一)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用地(耕地、园地、养殖水面等)和原已办理征用土地手续但当时未作征地补偿的土地,城区桥北路以东按80000元/亩计付土地补偿款(含安置补助费),对桥北路以西按66000元/亩计付土地补偿款(含安置补助费)。(二)征收单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下同)和个人合法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补偿,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参照市政府最新公布的关于端州城区基准地价文件的规定,结合宗地剩余使用年限和原批准用途进行评估,按评估价格给予补偿。(三)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乡镇企业用地,乡镇公共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留用地、宅基地)的,在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在原集体经济所属的土地进行调整。其中原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土地为留用地且不能调整的,可安排地价相当的异地等量置换,异地置换确实有困难的参照本条第二款的标准给予补偿,不再安排留用地指标。二、地上(下)建(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补助标准(一)拆除以划拨或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的补偿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执行。具体补偿标准由项目征收单位按相关法定程序报市政府批准确定。(二)征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建设用地(乡镇企业用地、乡镇公共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及其建筑物的,由双方委托有资质评估机构评估后按评估价予以补偿。(三)征拆村民(居民)合法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的,采用货币补偿与异地安置相结合方式,以货币补偿为主。1.不需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参照拆除以划拨或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的补偿办法执行,不再另行支付土地补偿费。2.需重新安排宅基地的,建筑物补偿标准为:水电齐全的框架结构220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1800元/平方米,砖瓦结构1500元/平方米,其他简易房屋600元/平方米。以上补偿包含房屋的装修及房屋内的生活配套设施等。3.征收村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重新安排宅基地的,由征地拆迁单位负责对新安排宅基地进行“三通一平”及相关市政配套设施、办理土地确权手续。在具备施工条件的情况下,将宅基地交给被拆迁户使用。注:不同省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征地方式不同,被征地农民可以在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补偿文件。由于城镇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所以这里征收的土地作为国家用地就不对其进行补偿了。具体的征收标准由当地的市一级以上部门对补偿的项目进行协商价格后,以货币的形式进行补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其中一方欠款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其中一方欠款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吗?其中一方欠款一般是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果欠款是因为赌博、贷款、请客吃饭、购买奢侈品等行为导致的......


·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是从旧刑法中流氓罪分化出来的一个罪名,天然带有“口袋罪”的缺陷,近年来饱受质疑和诟病,争议非常之大。那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怎样的呢......


·离婚协议约定不付抚养费有效吗
      一、离婚协议约定不付抚养费有效吗只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即有效。此外,我国《婚姻法》第37条也明确规定,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划分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责任划分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


·一、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时限是多久?
      一、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时限是多久?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一般应为10日。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包括勘查现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双方当事人的......


·最新工程质量标准内容规定是怎样的?
      最新工程质量标准内容规定是怎样的?工程质量是有一定的审核标准的,工程,在很多城市都有很多各式各样的建筑,一些高楼大厦,一些公共设施或者一些......


·一、经济补偿金违约支付仲裁输了怎么办?
      一、经济补偿金违约支付仲裁输了怎么办?经济补偿金违约支付仲裁输了还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规定解除劳......


·高速路入口逆行扣几分?
      高速路入口逆行扣几分?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记12分。在高速公路上掉头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它对高速公路安全、有序、畅......


·受害人和行为人都没有过错,如何分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86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1.公平分担损失的规定是侵权责任编根据实际情况作......


·一方坐牢起诉离婚吗?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可以说,现在导致夫妻离婚的理由是越来越多了,虽然比较常见的就是《婚姻法》中规定的五种情况,但实践中出现的离婚情况也是很多的,如因为对方没有生......


·代位诉讼的司法解释规定了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吗
      代位诉讼的司法解释规定了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吗??代位诉讼的司法解释规定了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