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行政处罚有期限吗?多久?

罚款、没收财产、责令停业,这些都属于行政处罚的形式,我们都知道罚款了,那肯定不存在退还的情况,但如果被责令停业了,商家肯定希望能有机会再营业,这就要从行政处罚的时效性来分析了。那么,行政处罚有期限吗?具体时间是多久?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这一规定包括以下几层涵义:
  
  第一,在该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两年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时效的规定期限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就开始计算的。“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之日。如,运输违禁品,在路途上用了五天时间,应当以最后一天将违禁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追诉期限。
  第三,对于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里的“连续”状态是指违法行为人连续实施同一种违法行为,基于同一个违法故意,连续实施了数个独立的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同一行政处罚规定。如某违法行为人连续多次出售损害人体健康的“豆猪肉”,这一行为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由于多次出售,这一违法行为就是处于“连续”状态的,对其追诉时效的计算,就要从最后一个违法行为实施完毕时计算,也就是从最后一次出售“豆猪肉”的时间计算,对这一连续性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对于大多数行政处罚案件来说,追究时效为两年,同时也明确规定在行政处罚时效问题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般是两年,也就是说行政处罚并不是所有的处罚形式都可以无限期的执行,被责令停业这类行政处罚并不是一直有效,只要店铺整顿好了,检查通过且不再犯法,那么还是可以继续营业的,这也给与了商家改过的机会,懂得法律的严厉,也明白法律的公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到期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合同到期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员工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还有继续合作的意愿,可以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员工的原因不愿意续签,......


·刑法中哪些犯罪处罚预备犯
      刑法中哪些犯罪处罚预备犯一、刑法中哪些犯罪处罚预备犯?刑法没有明确规定哪些犯罪处罚预备犯,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公安被骗多少金额才能立案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处相应刑罚,具体的幅度包括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对于利用电信......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国际贸易代理合同有哪些内容
      国际贸易代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国际贸易代理合同有哪些内容国际贸易代理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求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双......


·婚后继承资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继承资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


·一、婚外情有孩子可以告重婚罪吗?
      一、婚外情有孩子可以告重婚罪吗?可以告重婚罪,但不一定会被认定为犯罪;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吗?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吗?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


·逾期提出管辖权异议该如何处理?
      逾期提出管辖权异议该如何处理?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如果当事人认为此案件在该人民法院不受管辖权时便可提出管辖权异议,那么管辖权异议应该在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书怎么写?
      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书怎么写?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书中主要就是要写清楚申请人在单位的具体情况以及想要签订正式合同的理由,向单位表明自己签合同的意向......


·强制执行费用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强制执行费用计算标准是怎样的?一、强制执行费用计算标准强制执行的费用在执行后由被执行者承担,申请方不承担执行费用。(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


·男方外遇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男方外遇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吗一、男方外遇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吗?男方外遇起诉离婚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