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母亲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时怎么办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规定,法定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时依照法定监护的顺序确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人选有异议的可以由法院指定监护。
二、变更监护的方式
1、监护人更换
指在监护人无力承担监护职责时,经其请求由有关单位或者法院更换他人为监护人。监护设立的方式有三种:
(1)法定监护。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法定监护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担任。《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依次有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法定监护人有顺序在前者优先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人的效力。但法定顺序可以依监护人的协议而改变,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对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从后一顺序中择优确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利机关指定的监护。从《民法通则》的规定看,指定监护实际上是法定监护的延伸,仍属法定监护范畴。指定监护只是在法定监护人有争议时才产生。所谓争议,对于未成年人是其父母以外的监护人范围内的人争抢担任监护人或互相推诿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对于成年精神病人则监护范围内的人对担任监护争议,争议项如同前述。《民法通则》规定的指定监护的权力机关,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委员或村委会委员。指定监护可以是口头方式,也可以用书面方式,只要指定监护的通知送达被指定人,指定即成力。被制定人不服指定的,可以在接到制定通知次日起30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决。指定监护未被制定人提起诉讼时,自收到通知后满30天后生效;在提起诉讼时,自法院裁决之日起生效。
(3)委托监护。委托监护是由合同设立的监护人,委托监护属意定监护。委托监护可以是全权委任,也可以是限权委任。前者如父母将子女委托祖父母照料或配偶将精神病人委托精神病院照料;后者如将子女委托给寄宿制学校、幼稚园等。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的解释,委托监护不论是全权委托或限权委托,委托人仍要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只有在确有过错时,才负担连带赔偿责任。即法定或指定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不因委托发生移转,被委托监护人只承担过错连带赔偿责任,其在尽到监护之责而无过错时,被监护人之行为如依法律仍须由监护人负责时,则由法定监护人承担。
2、监护人撤换
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撤消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3)须由人民法院撤消。
总而言之当母亲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时应当将监护权转给其他直系亲人,并且要按照一定的法定程序完成变更手续,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新房装修中增项如何认定?
增项是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中比较常见的问题,增项属于工程变更的一种方式,双方往往会因为有无增项、增项的内容及金额产生争议。本案争议点在于增项的确......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满足哪些基本要求上进行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满足哪些基本要求上进行现如今豆腐渣工程还是常有的事件,时不时的会以新闻热点的方式出现在您的视野中,但您都知道一个工程的实......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法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法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指的是使用国家土地的权利,各类单位和个人都可使用,一般根据不同使用方法可使用四十到七十年。国......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少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多少钱,怎么收费在发生一些事故的时候我们都会需要进行鉴定,其中医疗事故当中进行的也就是医疗事故方面的鉴定。需要注意的是这个鉴......
·一、需要写清楚销售劳动合同工资吗?
一、需要写清楚销售劳动合同工资吗?根据法律规定是需要写清楚销售劳动合同工资的。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如果没有包括,该劳动合......
·根据法律规定肖像权侵权如何处理?
肖像权侵权如何处理?肖像权侵权的处理方式是私底下找到侵权人员进行协商,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根据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
·一、离婚丈夫藏匿财产是否违法?
一、离婚丈夫藏匿财产是否违法?一方在离婚时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是有可能触及法律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
·故意毁坏财物罪损害房屋的怎么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损害房屋的怎么处罚?一、故意毁坏财物罪损害房屋的怎么处罚?故意毁坏他人房屋,如果数额较大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
·一、租下的车出了交通事故该谁赔偿?
一、租下的车出了交通事故该谁赔偿?谁开车谁承担。《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
·一、残疾赔偿金中含误工费吗?
一、残疾赔偿金中含误工费吗?残疾赔偿金中含误工费,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