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诉讼开庭被告要注意啥

离婚诉讼开庭被告要注意啥
  当事人在法庭上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对自己有利的原则进行陈述。具体的陈述内容,应该根据自己案情发展,灵活进行。同时,在民事诉讼中,当事双方的权力是平等的。法院会依法保护,在庭审时,双方为自己辩解的权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二、离婚诉讼怎么答辩
  (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上海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有二种,一是立案后的七日内,二是开庭前。如果是第二种举证期限,问题就不大了,在开庭前交纳就可以了。如果是第一种举证期限,一定要按时交证据,否则,很可能被对方律师抓住把柄,处于被动。(二)注意与承办法官联系,及时知晓开庭时间。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在开庭三日前,将传票送达双方当事人。但是,由于法院开庭的时间,会影响双方庭外调解的进度以及成功率,因此,提早了解法院的安排就显得尤为必要。另外,如果对方交纳了答辩状,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得知,并收阅,这样可以了解对方的心里动态。(三)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虽然诉至法院,但这不意味着双方一定“法庭上见”。起诉到法院,在某种程序上讲,更能促使双方认识到客观事实,更能认真审视自己的离婚要求,反而使庭外和解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在期间仍与对方联系调解事宜,也是必要的。离婚诉讼中其实涉及到的阶段也比较多,开庭就是其中比较重要的一种,而此时原告需要注意的事项肯定与被告要注意的事项不同,这也是必然的,毕竟双方处于利益的对立面。至于离婚诉讼开庭被告要注意啥,上文中我们已经作出了讲解,若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个人债务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债务能否执行夫妻共同财产?1、夫妻双方对该债务进行了约定,由一方负担,并告知债权人的,不应当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未告知债权人的,由夫妻双方共同......


·约定离婚财产分割的形式有哪些
      1.口头形式的约定如果事先有口头协议,只要在分割财产时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法律的规定就可以不予考虑。如果口头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不认帐怎么办?这时候......


·重庆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
      重庆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土地征收补偿是对土地所有权人土地被政府征收后的一种补偿,各地的补偿标准由地方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定制,各地的补偿......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要求是什么?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要求是什么?工程项目涉及到很多工序,是由多个单位工程构成的,单位工程下面又可细分为单项工程,这是层级的关系。只有单位工程全......


·商标法规定侵权商品清除商标吗
      商标法规定侵权商品清除商标吗一、商标法规定侵权商品清除商标吗?1、侵权商品一般都会清楚商标的,国家工商总局在《关于如何理解〈商标法〉第五十......


·租房办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租房办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办居住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是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


·搜查是什么意思,法律对搜查有什么要求
      在对刑事案件侦查的过程中,可能会需要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人身搜查或其住所、办公场所的搜查。而侦查人员在进行搜查的时候,需要严格按照法律中规定......


·解除合作协议通知函
      解除合作协议通知函一、解除合作协议通知函范文:解除合作协议通知函淄博晓光化工材料有限公司:我公司与你公司于20xx年x月x日订立《xx合同书》(编......


·策划绑架属什么罪怎么判刑?
      策划绑架属什么罪怎么判刑?策划绑架属于绑架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


·小区高空坠物责任需要由谁承担?
      小区高空坠物责任需要由谁承担?小区高空坠物责任认定:高空坠物的责任由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管理人不明的,由可能的加害人分担责任......


·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怎么办
      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怎么办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进行判决的,法律了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