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可否抵押贷款?
在我国房地产的建设以及发展都是给出快速的,但是有时由于外界因素以及个人需求,需要房屋贷款抵押来达到自身的目的,那么关于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可否抵押贷款这一问题,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44号)第四十七条规定
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建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抵押,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予以禁止。此外,商品房预售完成后,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开发商所有,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开发商有权以预售商品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问题的关键是,预售商品房中,部分购房户如果进行了预告登记,开发商不能将预告登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直接进行抵押。依据《物权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可见,预告登记向后具有保全效力和排他效力,预购人在签订预购合同时的预期是没有负担的房地产所有权,开发商在将建设中的房地产进行预售后,受预告登记排他效力的制约,其处分不动产的权利受到限制,不得再以预售的商品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因此,如开发商将预售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只有在征得商品房预购人同意后,其抵押行为才有物权效力。房屋贷款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一种贷款抵押,是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而促成的交易。但是对于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可否抵押贷款这一问题,在我国物权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要点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非常有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44号)第四十七条规定
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在建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抵押,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予以禁止。此外,商品房预售完成后,土地使用权仍属于开发商所有,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开发商有权以预售商品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问题的关键是,预售商品房中,部分购房户如果进行了预告登记,开发商不能将预告登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直接进行抵押。依据《物权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可见,预告登记向后具有保全效力和排他效力,预购人在签订预购合同时的预期是没有负担的房地产所有权,开发商在将建设中的房地产进行预售后,受预告登记排他效力的制约,其处分不动产的权利受到限制,不得再以预售的商品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因此,如开发商将预售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只有在征得商品房预购人同意后,其抵押行为才有物权效力。房屋贷款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一种贷款抵押,是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而促成的交易。但是对于房屋预售后土地使用权可否抵押贷款这一问题,在我国物权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要点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非常有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新民事诉讼法解释是怎样的
新民事诉讼法解释是怎样的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条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内,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所列明的再审事由,......
·诉讼标的90万诉讼费是多少?
诉讼标的90万诉讼费是多少?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
·未成年抢劫罪判决怎么判?
未成年抢劫罪判决怎么判?什么样的处理才是最好的?怎么才能为未成年人做更好的判断?今天法律我们就来带您认识一下什么是抢劫罪,该从哪方面理解才是最好......
·欠条到期后不还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职工羁押期间合同期满可以解除合同吗?
职工羁押期间合同期满可以解除合同吗?一、职工羁押期间合同期满可以解除合同吗?职工羁押期间合同期满不可以解除合同,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
·刑事诉讼法不立案条款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不立案条款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碰到一些危害到自身权益的事情,这时我们可以通过向公安机关报警,寻求他们的帮助,公安机关可......
·一、交通事故的雇佣关系赔偿责任怎么划分?
一、交通事故的雇佣关系赔偿责任怎么划分?《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