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

代位继承的条件是什么?(1)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在正常情形下,被继承人死亡时,法定继承人便可依继承顺序的直接行使继承权。但也有可能出现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这时被代位继承人在客观上就无法行使继承权。(2)被代位继承人须为被继承人的子女。通常情形下,公民死亡,其对其他公民的继承权也一并消失。但若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则其继承权并不消失,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有其子女代位行使其继承权。(3)代位继承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也就是说,被代位继承人的配偶、长辈亲属、旁系血亲均无权行使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包括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晚辈直系亲属。(4)代位继承只能发生在法定继承方式中。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问题。因为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只有在遗嘱人死亡时才取得继承权。如果遗嘱继承人于遗嘱生效前已死亡,则其已无民事权利资格,无法取得继承权。二、可以代位继承抚恤金吗?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必须是针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的。而所谓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个人的合法财产。而抚恤金,因为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由被继承人单位向被继承人的近亲属和生前被抚养人支付的经济补偿,同时也带有精神抚慰的性质,所以,抚恤金不属于遗产,不能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被继承人也不能在遗嘱中确定自己的抚恤金的归属。因为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而继承只是针对遗产的特定概念,所以代位继承同样不适用于抚恤金,也就是说,抚恤金不存在代位继承的说法。但是,如果代位继承人本身属于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没有劳动能力的人的话,也是可以与其他近亲属一起主张分割抚恤金的。说到底抚恤金到底能不能代位继承的点就在于抚恤金属不属于遗产。如果确定了抚恤金不属于遗产,那么就不存在可不可以代位继承这一问题了。生活中对抚恤金这一问题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女方起诉离婚开庭前要准备什么手续?
      一、女方起诉离婚开庭前要准备什么手续?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


·耳穿孔算轻伤吗
      耳穿孔算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


·员工哺乳期间被辞退有补偿吗
      员工哺乳期间被辞退有补偿吗一、公司缩小规模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员工哺乳期间被辞退是有补偿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


·质押背书与一般背书的区别
      质押背书与一般背书的区别是什么?一、一般背书背书是指票据持有人于票据转让时,在其背面签名或盖章的行为。详细的说,背书是转让汇票权利的一种法定......


·专责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专责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专责监护人的职责:(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3......


·拆除违章建筑有赔偿吗?
      拆除违章建筑有赔偿吗?一、拆除违章建筑有赔偿吗?认定是违章建筑,无权主张拆迁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


·姓名权的侵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姓名权的侵权诉讼时效是多久?姓名权的侵权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


·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罪该如何认定?
      重大医疗责任事故罪该如何认定?一、如何认定医疗事故罪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


·对于校园暴力判多少年?
      对于校园暴力判多少年?一、对于校园暴力判多少年?严重的校园暴力事件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病假的含义
      病假的含义雇员因疾病或伤残而缺勤的期间可以获得的报酬。职工的病假工资固规定最低标准按实计发,单位给予员工的工资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雇员因疾......


·侵害著作权的行为?
      侵害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2023一、侵害著作权的行为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