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结婚彩礼什么时候给

结婚彩礼什么时候给
  一般都选择在订婚的时候,双方家长都在场的情况下,给女方父母。如果你们选择不订婚直接结的话,那只要在结婚前,方便的时候给了就好了。至于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其实,彩礼钱只是一种形式,我们不能因为它的多少来衡量我们之间的感情。所以,我们可以在乎彩礼一般给多少钱合适,但是不要在乎彩礼收多少钱合适。其实,彩礼的多少和女儿的父母和男方的父母,都是具有直接的关系。所以,我们也看到很多的家长,因为漫天要价而导致原本恩爱的小情侣不欢而散。其实,彩礼只是一种习俗,不要把它看成是赚钱的工具。
  二、离婚彩礼能否要回来?一般情况下可以
  离婚彩礼能否要回来?这个问题一般是男方最为关注的,我国法律在这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属于以下这些情况的,离婚彩礼能要回来:(一)男女双方还未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比如只在家里摆了酒席,宴请了宾客,却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男女双方反悔,不打算继续生活下去的,这种情况下,男女双方本来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彩礼能要回来。(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况下,离婚彩礼能要回来。共同生活是指共同在一起生活较长时间,有共同的财产,共同的权利和义务,共同劳动和消费等,在事实上已是一家人,长时间稳定的生活在一起。如果没有共同生活,离婚彩礼就能要回来。(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后、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的同时,给付人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水平相差巨大,自己的个人财产和婚后分得的财产难以维持当前生活的情况,离婚彩礼能要回来。
  三、离婚后彩礼需要归还吗,特殊情况下可不予归还
  离婚后彩礼需要归还吗?这个问题一般是女方最为关注的。属于以下这些情况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四)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当然实际给付彩礼的时候,其实当事人也是可以自由选择的,即使在结婚的同时给付彩礼也可以。而现实中,要是男方给付了结婚彩礼,但之后双方并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则此时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有老人的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近年来,我国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案件时,其中引起纠纷最多的问题就是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夫妻离婚以......


·如今的诈骗犯罪,最常见的就是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了,有不少人因
      如今的诈骗犯罪,最常见的就是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了,有不少人因为互联网而导致财产受损,主要还是自己的防骗意识不高。而对于网上诈骗的行为,也是要......


·两人合伙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
      两人合伙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的?合伙协议书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姓名,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协议签约地点:一、......


·交通事故车损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车损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时长发生,尤其是在法院的受诉案件中占了很大的比例,尤其是交通事故中最容易损伤的就是车辆。许多幸存下来的人......


·淘宝消费者保障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淘宝消费者保障服务包括哪些内容消费者保障服务项目通常有“商品如实描述”、“7天无理由退换货”、“假一赔三”、“虚拟物品闪电发货”等种类,卖家......


·在户外的国家噪声标准是什么?
      在户外的国家噪声标准是什么噪声在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不管是工程建设还是汽车行驶都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一定的噪声,噪声的出现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一......


·因受贿被检察院带走会多久释放
      国家刑法明确规定的是国家工作人员是不可以受贿接受他人财物的,只要受贿金额累计超过5000元,检察机关就可以依据刑法对受贿人员进行逮捕处理。但是检......


·国庆节上班有没有加班工资?
      国庆节上班有没有加班工资?有加班工资,根据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


·撤销权的意思是什么?
      撤销权的意思是什么?一、什么是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一、老人遗产分配不均遗嘱无效吗?
      一、老人遗产分配不均遗嘱无效吗?老人遗产分配不均不代表遗嘱就是无效的。遗嘱无效的情形是法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公开的认罪悔改可以从轻处罚吗?
      一、公开的认罪悔改可以从轻处罚吗?公开的认罪悔改可以从轻处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