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财产保护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离婚财产保护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4、申请的法院。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5、不动产的保全。
  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二、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什么?
  1、确定分割的原则和标准;2、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义务较多的,可以要求补偿,多分些财产;3、对方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赔偿;4、离婚后一方生活有困难,可以从帮助的角度多分些财产;5、跟子女的一方、妇女一方,在分房、财产可适当照顾;6、财产分割最好找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人或律师做中证人,主持分割。要区分所分割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分割按份共有的财产是财产共有的按已有的份额进行分割,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是财产共有人先确定每个财产所有人的份额,后按确定的份额进行分割。其次,产权必须明确、清楚。再次,协议书内容要符合均等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另外,对不宜分割或分割有损其价值的财产,协议当事人可采取折价补偿等方式处理。共有财产分割后,当事人一方要出卖自己分得的财产时,若该财产与其他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分配使用的,其他原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离婚的时候财产保护措施只能申请法院介入,所以在这里就涉及到一个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的一些措施。可是法院必须要让当事人提供保证人或者交了保证金的情况下,才会对共有财产的部分进行查封或者扣押、冻结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过失致人死亡,可以减轻刑罚吗
      过失致人死亡,可以减轻刑罚吗致人死亡但没故意的,不属于可以减轻刑罚的情形,所以,必须接受相应的刑罚。即如果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那么将可能......


·民事再审申请书怎么写?
      民事再审申请书怎么写?民事案件在一审完毕以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这一过程中需要提交再审申请书。民事再审申请书是司法文书中的一种,是......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的法律适用的规定是怎样的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的法律适用的规定是怎样的?为了使更多的社会主体能理解法律条文的内容,国家了立法机关在颁发法律规定之后,会继而制定并颁发相应......


·酒驾和醉驾有区别包括哪些
      酒驾和醉驾有区别包括哪些(一)认定标准不同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相关规定,对酒后驾驶的标准幅度是:每100ml血液中......


·购房按揭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购房按揭贷款需要哪些材料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


·海外并购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海外并购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海外并购的目的并购只是手段,而投资回报率或效益才是目的。企业在向海外扩展的过程中,要防止一种倾向,就是为......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培训费
      劳部发[1995]223号《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第4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


·聚众斗殴二审无罪辩护词如何写?
      一、聚众斗殴二审无罪辩护词如何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张某家属的委托,并......


·网络版权如何保护,怎样保护网络版权
      网络版权如何保护,怎样保护网络版权网络版权即网络著作权,是著作权的一种,也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


·人事派遣的服务内容有哪些
      人事派遣的服务内容:1、代理招聘员工、简历筛选、邀约面试,引进人才。2、代办企业和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3、代企业办理与员工解除......


·劳动合同期满被辞退有补偿么
      劳动合同期满被辞退有补偿么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