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如何进行?

土地作为一种比较特殊和敏感的话题,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比较少的出现。农村土地作为一种农村的集体财产,是属于集体成员的每一个人的资产的。那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如何进行的呢,我国又有哪些的相应的法律法规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讲解,增强您对土地的认识。  
  一、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8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建房使用证;97年4月以后提交农村建房申请书、农村建设用地批准书等)。   
  二、调查  
  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者的用地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现场指界、邻宗地签字盖章,填写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   
  三、审核  
  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线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四、审批  
  经审核符合“用地面积清楚,界址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批准并进行张榜公布,在公布一个月内无单位或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这里要说明一个问题,城市和特定的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和郊区没有划分为国有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只能是集体或者国家拥有!我们只有使用权还有你这里说的私有土地使用证是没有这样的,使用权不管是集体还是国有土地只要是依法登记没有日后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公民是可以对该土地行使应有的权利!土地证也是只有集体和国有的两种,国有土地一般的使用权是70年,集体土地没有规定,随集体分配而变化!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是没有什么可能,除非全村经济发展到一定的地步,有达到城镇的标准可以申请村改居,变成居民委员会再不是村民委员会,但是这个是需要历程的,不是说变就可以,这样土地今后也可以变为国有土地,但是要报当地人民政府!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在办理这类证件时是相当严谨的。不单单是土地的特殊性,更关系着集体土的所有性和实用性。这里您还要根据相关规定,带好相关的手续和证明进行一步一步的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重庆侵占罪入罪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侵占罪入罪标准是怎样的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数额巨大:100000元以上。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


·脱逃罪的主体是什么样的人
      脱逃罪的主体是什么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已决犯)、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未决犯)。被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的人,被司法机......


·公司法中的资本公积是什么?
      我国有不少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会出现净资产增加的现象,而增加原因就是出现了资本公积,那公司法中的资本公积是什么呢?资本公积是指公司企业在经营......


·离婚财产公证怎么做?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只有在感情破裂的情况下才可以离婚,这是法律上离婚的必要条件,拉近到现实生活中,既然您做出了离婚,相比也是最终不得以的选择......


·网络诈骗怎么通过自己追回来?
      网络诈骗怎么通过自己追回来?一、网络诈骗怎么通过自己追回来?遇到网络诈骗的,自己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并立即报警,配合警方对犯罪分子进行抓捕......


·《民法典》三年诉讼时效适用是什么
      《民法典》三年诉讼时效适用是什么一、《民法典》三年诉讼时效适用是什么三年诉讼时效适用范围是什么?《民法典》三年诉讼时效适用是什么草案对诉讼时......


·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要注意哪些
      股票质押合同生效问题要注意哪些1、由于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分为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两类。其中,前者的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而后者的股票无......


·诈骗罪判刑后用还钱吗?
      诈骗罪判刑后用还钱吗?一、诈骗罪判刑后用还钱吗?1、刑罚是刑事责任,还款是民事责任,只要有偿还能力当然要还。但如在判决前还,可作为酌定从轻......


·遗赠扶养协议是谁和谁签的
      遗赠扶养协议是谁和谁签的《继承法》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最高......


·父母离婚债务子女要偿还吗
      父母离婚债务子女要偿还吗1、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也就是子女没有义务给父亲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


·一、设定抵押权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设定抵押权买卖不破租赁吗?一定被设定抵押权的不动产并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