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关于驾驶证的级别其实也是不一样的

关于驾驶证的级别其实也是不一样的,像那些开大型货车的这些营运车辆的司机所考取的驾驶证跟您普通开私家车的这种驾照就不一样,有些人会觉得这些司机可能有普通的驾照,也有专门用于工作的这种比较高级的驾照。所以才会产生醉驾吊销名下所有驾驶证的这种疑惑。
  
  醉驾吊销名下所有驾驶证的依据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首先我们想要告诉您的是我国每一个公民都只可能有一个驾驶证,所以这种所谓的吊销所有的驾驶证的说法是不合理的,另外吊销的驾驶证只是针对汽车驾照,如果当事人还有私人飞机的这种驾驶证的话当然不会被吊销的,但是一般的驾照,等级不一样的话也是会合并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经济案件立案收费标准是多少?
      经济案件立案收费标准是多少?一、经济案件立案收费标准是多少?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


·哪些情形可以视为自首?
      要是在对刑事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能够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是存在自首情形的,那法官最终量刑也是会考虑到这一情况,然后从轻或减轻对被告人进......


·一、为离婚做准备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
      一、为离婚做准备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不合法,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


·什么情况离婚男方净身出户
      什么情况离婚男方净身出户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办法......


·装修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装修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


·电镀企业拆迁补偿有哪些?
      电镀企业拆迁补偿有哪些?一、企业拆迁补偿费用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


·误工费的确定
      误工费的确定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一)误工时间。指......


·学校招代课老师不签合同违法吗?
      学校招代课老师不签合同违法吗?一、学校招代课老师不签合同违法吗学校招代课老师不签合同违法,代课老师和学校建立劳动关系,也是需要签订合同的,......


·辞退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劳动者被用
      辞退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1、用人单......


·离婚后探望孩子时间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探望孩子时间法律规定是什么?离婚后探望孩子时间,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应当与抚养方协商来决定。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


·打架后对方不赔药费怎么办?
      现在的社会很乱,很多人的情绪也非常冲动,有时候和别人生气吵架的时候就容易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与人发生冲突,轻则把人打坏,重则致人伤亡或者重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