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我国离婚财产公证去哪办理?

在我国离婚财产公证去哪办理?
  当事人办理离婚公证,应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当事人可以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办理财产公证并不是必须的。如果想办理公证,需要出于双方自愿,一致同意办理财产公证,并支付相关费用。如果双方约定好,都能配合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财产公证,离婚财产分割以公证书为准。如果离婚前不能办理公证,对于财产分割,以法院判决为准。
  二、如何办理财产公证?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提交的财产协议书签名。至此,离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两周后当事人就可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了。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离婚财产直接到当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就行了,一般市场上的公证机构都是经过当地有关部门严格的审查才成立的,可是离婚财产的分割协议如果本身就存在着欺诈的性质,就算进行过公证将来也是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撤销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公司欠款起诉程序
      公司欠款起诉程序一、公司欠款起诉的程序1、准备欠款起诉状、证据材料(欠条等)。2、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将欠条的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


·民事诉讼需要多少钱律师费 一、民事诉讼需要多少钱律师费?
      民事诉讼需要多少钱律师费一、民事诉讼需要多少钱律师费?民事诉讼的律师费标准没有统一规定,这个一般都是根据案情和涉及的标的同具体的律师协商确......


·除标的外违约金是否计算诉讼费?
      除标的外违约金是否计算诉讼费?和合同违约纠纷诉讼中,当事人会主张违约金及其它赔偿,除标的外违约金也是要计算诉讼费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


·如何注册国内商标的准备是什么?
      如何注册国内商标的准备是什么一、如何注册国内商标的准备是什么在中国进行注册商标时应当经过商标查询之后再进行商标审查,并在两天内进行提交申......


·员工在什么情况被辞退?
      员工在什么情况被辞退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


·(一)婚后过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过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1、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是什么?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是什么?每一项工程完成之后都有他自己的标准来进行验收,只有验收合格的才会投入到市场运行当中。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发行股票的非法集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投资市场上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投资陷阱,其中就包括非法集资。有些企业并不具备发行股票的资质,却以发行股票的名义进行集资,如果达到一定的金额并产生......


·需要怎么和服刑人员离婚?
      需要怎么和服刑人员离婚?一、需要怎么和服刑人员离婚?与服刑人员诉讼离婚时,其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呢?这需要看离婚诉讼是由服刑人员提出的,......


·行政强制和强制执行的异同点有哪些?
      行政强制和强制执行的异同点有哪些?  一、行政强制和强制执行的异同点有哪些?  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的共同点都是因当事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所引起......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部分
      业主对建筑物所享有的权利是有所区分的,并不是一概而论。因为每个业主所享有的权利包括共有权和专有权,这也就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部分,即共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