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我国关于寻衅滋事能和解吗

在我国关于寻衅滋事能和解吗
  
  在大多数的寻衅滋事罪的案件当中可能都会有其他过往的无辜行人受伤,涉嫌组织并且参与寻衅滋事的当事人也有可能在实施完相关的行为以后自己也会觉得非常的后悔,并且是有意要跟受害者达成和解意向的。所以就有部分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都特别的关心在我国关于寻衅滋事能和解吗?
  
  一、在我国关于寻衅滋事能和解吗?
  
  如果是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当事人和解后,可以不依据治安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涉嫌寻衅滋事罪(属于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能因为当事人之间的所谓“和解”而消亡,仍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宣判。得到当事人谅解的,可以作为量刑的一个酌定从轻情节。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寻衅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情节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
  
  1、寻衅滋事,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基准刑为管制、拘役;造成人员轻伤的,基准刑, 为有期徒刑一年。
  
  2、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每增加1项或同一种情形增加一项,基准刑增加6个月。
  
  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轻伤每增加1人,基准刑增加六个月至一年。
  
  4、寻衅滋事致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达2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数额500元,基准刑增加一个月。
  
  (三)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作案对象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孕妇的;
  
  2、损毁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以自残、自杀等方法威胁、要挟的;
  
  4、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足以造成严重践踏事故的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
  
  一般的寻衅滋事,如果没有达到刑法当中规定的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的话,这样可以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之下跟受害者和解,也不会被提起诉讼的。但是如果说已经按照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了,可以和解的只是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的部分,刑事责任是由公诉方提起诉讼的,没办法和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夫妻之间借钱欠条怎么打
      夫妻之间借钱欠条怎么打通常夫妻双方因为矛盾、或者产生巨大纠纷后,往往闹得双方都不愉快。在此基础之上,如果一方急需用钱,但是因为存在矛盾,对......


·婚内夫妻财产和房产有效约定协议范本
      婚内夫妻财产和房产有效约定协议范本怎么写男方:女方: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并于年月日生育一子。根据《婚姻法》第......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有哪些?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有哪些?玻璃在建筑当中一般都是非常容易破碎而造成事故的材料,所以在建筑物使用玻璃作为幕墙的时候必须要注意其建造......


·女方陪嫁婚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女方陪嫁婚房属于共同财产吗一、女方陪嫁婚房属于共同财产吗?陪嫁婚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是......


·法律明确文化商标抢注怎么办?
      法律明确文化商标抢注怎么办?商标被抢注了可以向注册人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


·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不予支持的情况是什么?
      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不予支持的情况是什么?权利的行使都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的,诉讼也是一样的,都是有诉讼时效的,针对诉讼时效还有一种诉讼时效抗......


·“拆迁协议”和“协议拆迁”是一回事吗?
      “拆迁协议”和“协议拆迁”是一回事吗?不是,协议拆迁和拆迁协议是不一样的,协议拆迁可能并不是由市、县人民政府实施的,而是由一些开发商私自进行的......


·1.没有好的学区
      1.没有好的学区现在买房,小孩是否能够就近上学已经成了重要因素之一。俗称学区房,是大多数人买房的第一选择。毕竟孩子的教育马虎不得。2.小区环......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条例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除了一些情节轻微,双方没有损伤的事故,在其他情况下,当事人往往会选择报警,报警之后,就会由交通管理部门来对事故进行处理。......


·没交罚金能假释减刑吗
      判刑后不交罚金会对减刑有一定限制。法院让你在判决之前先交罚金,首先是要保证罚金的执行率,另一方面是要看你的悔罪态度,有没有对法律的敬畏。如果......


·运输合同纠纷处理问题有哪些?
      运输合同纠纷处理问题有哪些??(一)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1、归责原则:承运人承担货物损害赔偿责任不以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为要件,而仅以货物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