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诉讼最长多久结案?

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经过多次催要无效的,并且调解和劳动委员会仲裁都解决不了的话,职工本人可以发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审理这一途径解决。当事人发起民事诉讼,准备好诉讼状、劳动合同等材料,那么,民事诉讼最长多久结案?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一、民事诉讼最长多久结案?法院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诉讼法规定是在开庭前三天通知。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二、民事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第一审民事诉讼和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所通常适用的诉讼程序。1、起诉起诉方式,应当以书面起诉为原则,口头起诉为例外。在工程实践中,基本都是采用书面起诉方式。《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2、受理《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行使辩论权,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的程序。法庭辩论的目的,是通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辩论,对有争议的问题遥一进行审查和核实,借此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和正确适用法律。4、宣判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如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应当及时判决。综上所述,民事诉讼是解决工资拖欠的最终法律手段,既然选择这一维权手段,职工就要做好准备。根据民诉法规定,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采取简易或者普通程序,从立案到判决在三个月到六个月不等。只有在很特殊的情况下,才会延长诉讼期限。至于民事诉讼最长多久结案,要结合具体案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专利评价报告结论不服的该怎么办
      专利评价报告结论不服的该怎么办可以向法院起诉。执照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嘉兴市征地补偿政策
      嘉兴市征地补偿政策?当前中国最紧张的就是土地资源,房屋是当前中国人非常在意的内容,因为城市的发展,这些老旧的土地会被替换成新的房屋,这时候政......


·借钱不还有借条人跑了算诈骗吗
      按照所说的情况,借钱有借条人逃跑算不算诈骗,要看对方是不是诈骗,关键在于是否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采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


·营运车交强险赔偿有哪些法律依据?
      营运车辆一般指卡车、客车、出租车等利用车辆盈利的目的的车辆,在我们的身边也越来越多的出现。这样的车辆日常的运营往往担负着车主和司机的经济收入......


·掩饰犯罪所得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掩饰犯罪所得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


·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什么录音遗嘱易于被伪造、模仿、剪辑
      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什么录音遗嘱易于被伪造、模仿、剪辑。《继承法》第17条第4款规定对在场见证见证的内容、见证的程序没有规定,《继承法意见》亦......


·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去法院起诉离婚,说的直接点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这种情况下要想获得有利判决,自然少不了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但作为当事人可能还比较关系去法......


·一、婚前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婚前财产分割诉讼时效是多久?婚前财产是不会参与分割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离婚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时隐藏......


·起诉离婚 女方可以不要孩子抚养权吗
      起诉离婚女方可以不要孩子抚养权吗?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


·土地征收的钱怎么发放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会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


·重庆市最新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概念是什么?
      重庆市最新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概念是什么?重庆市最新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18年概念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