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酒驾车祸 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上升,几乎家家都有属于自己的一辆车,买车就要交强险,出门在外,很多人喜欢喝上一杯,虽然现在不允许酒后驾车,但若酒驾车祸 交强险赔偿多少钱?很多人对此关注,下面随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下这个问题吧。
  一.酒驾车祸 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其中,第二款: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交强险条例》第21条第二款规定“……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该条规定交强险免责事由仅包含“受害人故意”一项,未包括醉酒肇事。《交强险条例》第22条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追偿。同时还规定,醉酒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实务中,保险公司往往混淆了垫付与赔付的概念。第22条明确保险公司对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人身伤亡事故,只赋予保险公司追偿权而非免责权,并未规定醉酒驾驶情况发生死亡伤残事故保险公司可以免赔。实际操作中:酒驾肇事交强险赔偿,商业险拒赔,但是交强险是先赔付再追偿。
  二.交强险最多能赔多少?
  交强险赔偿只是一个基本的保障,车友可以补充购买商业车险,获得更高水平保险保障。根据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标准限额条例,交强险赔偿范围如下:(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当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和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等部分情况是不在交强险的赔偿和垫付范围内。因此,综上所述,酒驾车祸 交强险赔偿多少钱?酒驾车祸,即使你交了强险,商业险是拒赔的,交强险是先赔付再追偿,生命是自己的,即使交强险赔偿,您还是要杜绝酒后驾车,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也为了别人的生命安全,拒绝酒驾,从我做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该如何解读?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经济市场发展迅速,许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成立起来,这在给经济市场注入新的活力的同时,也带了风险,我国的《融资性......


·公证遗嘱失效的原因有哪些?
      公证遗嘱失效的原因有哪些?1、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无行为能力......


·担保物权包括哪三种权利
      担保物权包括哪三种权利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


·现在国家对房价做出了一定的限制,不多房子的价格还是只上不下,
      现在国家对房价做出了一定的限制,不多房子的价格还是只上不下,这就导致了很多人都想要投资房地产开发,可是对于刚刚开始房地产开发的人来说有很多方......


·变更监护人为奶奶需要哪些程序?
      变更监护人为奶奶需要哪些程序?1、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时,有关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


·高空坠物搭棚的规定有什么?
      现在我们国家高楼大厦越来越多,高层居住的楼房也越来越多,难免会有高空坠物的现象。有些地区为了防止高空坠物砸到人或者车都会采取搭建棚子的做法。......


·持刀伤人畏罪潜逃怎么判刑?
      持刀伤人畏罪潜逃怎么判刑?这要先分清当时犯罪的主观恶意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并要看被害人受伤等级。构成故意杀人罪,可以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


·楼上不断高空坠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有的时候居住的环境确实能够对一个人所作所为能产生较大的影响的,一般我们居住在那些小区管理环境特别差的地方才会不断发生高空坠物的这种现象的。不......


·需要法律援助时如何申请
      需要法律援助时如何申请(一)申请人可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市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援助,详细地址和电话请参看组织机构,也可以通过网上填报法......


·我国法律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什么?
      我国法律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什么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因为一些原因需要签订合同,但是又......


·商标无效宣告效力是什么
      商标无效宣告效力是什么?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其商标专用权被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不具有追溯力,即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