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交通事故一定要拖车吗?

一、交通事故一定要拖车吗
  
  关于交通事故一定要拖车这种表述显然是错误的,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是否需要拖车,是不一定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取决于发生交通事故后,该车辆是否影响了交通状况,是否阻碍了其他车辆的行驶。
  
  二、需要拖车的情况
  
  1、车辆不能移动的
  
  2、严重堵塞交通的
  
  3、车主不在现场的
  
  4、事故有人员伤亡的
  
  5、车辆非法的
  
  三、支付费用的一方是谁
  
  1、交通事故,有保险,保险公司承担第一次拖车费用;
  
  2、故障拖车,在保修,专营店承担拖车费用;
  
  3、自己需要拖车,自己承担费用。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既然报警,警察认定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交通事故一定要拖车这个问题,您心中想必已经知道了,这完全是一种错误的想法,有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拖车,但有的时候可能并不需要拖车。一般交警在处理这一个问题的时候,会视具体情况而定。您如果有疑问,可以咨询交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用人单位拖欠的工资,劳动者是否可以将其作为普通债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劳动者直接按普通债务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是较为严格的,即诉讼请求的支持证据为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且诉讼请求不涉及劳......


·法律规定诈骗罪金额如何界定?
      法律规定诈骗罪金额如何界定?一、诈骗罪金额如何界定诈骗金额,如果没有处理过就按照累计计算。《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有哪些
      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有哪些生活中总会有人触犯法律,挑战法律的权威。那么对于这一类人,当然是要给予适当的惩罚才可以保证市场的有序进行,保护法律......


·刑事上诉申诉抗诉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上诉申诉抗诉的区别是什么?1、提起主体不同。抗诉是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重新审理的一种司法活动。抗......


·根据继承法律规定继承诉讼时效是几年?
      根据继承法律规定继承诉讼时效是几年?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


·求职签合同,哪些条款要盯紧?
      劳动合同是约束劳资双方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武器,也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依据之一,求职者应对合同中的一些重要条款仔细推敲,这些条款包括限制性条......


·定罪免处的适用条件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的是,对于未成年进行刑事处罚的时候会有一定的相关政策。这也是属于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措施。除此之外,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也有很多的人......


·一、父女分配财产协议书如何书写?
      一、父女分配财产协议书如何书写?1、文书制作基本知识财产分割协议,又称分单,分产契约,是共同财产共有人之间就各所有人应获财产份额进行分割......


·要约和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
      要约和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您进行商务谈判签合同的过程中,时常能听一些词像是要约、承诺、要约邀请等等,这些词在日常生活中不是很常用,如果不是特......


·刑事诉讼中律师准备辩护的时间要多久?
      刑事诉讼中律师准备辩护的时间触犯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将会被判处相应的刑罚受到相应的判决,但当事人也拥有为自己进行辩护的权力,一般是聘请专业的律师......


·丹东征地安置补偿标准
      丹东征地安置补偿标准一、丹东征地安置补偿标准文件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5〕190号)要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