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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打架拿出了刀没用刀,会被罚判吗?

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血气冲动造成的打架斗殴时有存在。轻则直接动手,重则拿刀砍人。但是也存在着一些情况,打架拿出了刀没用刀,那么这种情况之下,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怎么样的呢?我们可以通过下面这篇文章来学习下。双方均动手打架,而且还拿出刀要砍人.如果没有砍到,根据我国刑法,这也是 已经构成犯罪,但属于犯罪未遂。如果他自己中途主动放下刀,那就是是犯罪中止,但是都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1、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伤人者涉嫌刑事犯罪,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对方也可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不构成轻伤,那么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则要进行民事赔偿。2、民事赔偿的项目,包括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3、建议伤人者一方或者近亲属积极赔偿,尽量取得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的谅解可以申请从轻处罚,当然,也可以垫付医疗费,对于没有证据支持的费用或不合理要求等,可以拒绝。4、最终伤人者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量刑轻重还要看案件详情、证据情况及法官判决等,如经济条件允许,还是应当聘期律师辩护,及时会见,调取有利证据,以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以上就是对打架斗殴的详细法律情况,由此可以看出即使打架拿出了刀没用刀,也是犯法的,并且会根据造成的后果的轻重程度来进行罚判。也希望您在生活当中万事以和为善,做一个有素质的公民。当然了,实在遇到特殊情况,也要拿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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