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管辖问题是什么?
一、关于信用卡诈骗管辖问题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管辖问题有以下回答,对以窃取、收买等手段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后在异地使用的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持卡人信用卡申领地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立案侦查、起诉、审判。
二、构成要素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既对国家有关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具体来讲是信用卡的管理制度造成侵害,同时也给银行以及信用卡的有关关系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产生损害。犯罪对象是信用卡。所谓信用卡,是指信用卡公司 (包括各类发卡机构)以持卡者的信用为条件,发给持卡人的用于购买商品、取得服务或者提取现金的一种信用凭证。以此凭证,持卡人可以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消费,接受服务,如到商场、商店购买物品,到宾馆、饭店、娱乐场所享受服务等,而不必支付现金。尔后由信用卡指定消费的地点通常称为信用卡特约商户向发卡行支付款项,发卡行再从持卡人所存取的款项中扣除有关消费费用。同时,持卡人还可以凭卡到发卡机构指定的营业网点存取现金,信用卡只能供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更不能典当或抵押。
信用卡,就其内容而言,一般应包括:
(1)在卡片的正面上,应印有信用卡公司设计的图案、公司名称及信用卡名称,并有信用卡专用标志或防伪暗记;
(2)用打卡机将信用卡公司的代号、信用卡号码、持卡人姓名、有效期等内容用凸起的字码打在卡上,以便在使用时可用压卡机将这些内容复写在签字单上;已在信用卡的背面预留持卡人的签字,用之与签字单上的字体相对较。一般还印有发卡公司诸如限用范围、支付货币种类限定等的简单声明;
(3)在背面设置一条磁带,记录持卡人的有关资料与密码,以供电脑终端或自动柜员机鉴别真伪。
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信用卡犯罪行为,称之为信用卡诈骗,对于信用卡诈骗管辖问题,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其前提在于保障每一位信用卡使用者的权利以及利益不受侵害,以人民的利益为主要出发点的,是非常值得推崇的管辖方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青伤害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青伤害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轻伤量刑标准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
·国际贸易合同的作用是什么,特点有哪些
国际贸易合同的作用是什么,特点有哪些一般生意做大做强就会跟国际挂钩,就会牵扯到很多关于国际方面的问题,这时候所谓的生意就不单单是所谓的做生意的......
·挪用公款罪100万如何量刑 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
对于挪用公款的犯罪,法律中规定只能是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而实践中此罪与贪污罪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但从本质上讲却是不一样的,主要体现在量刑......
·醉驾致人轻伤处罚标准是什么
醉驾致人轻伤处罚标准是什么1、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一、农村家庭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农村家庭离婚财产怎么分?夫妻在离婚时对已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
·达到退休年龄后被解雇,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依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中,关于“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
·逮捕后一定会判刑吗,逮捕后是否必须判刑?
一、逮捕后一定会判刑吗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异同有什么?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异同有什么?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
·诉讼期间能解除合同吗?
诉讼期间能解除合同吗?在进入诉讼阶段后,对诉讼发生前、已经确定的合同效力及履行情况,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认定。在一审诉讼期间发出解除合同的......
·加班不给工资怎么办
加班不给工资怎么办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法取......
·昆山工程质量两年第五次检查的具体情况是什么?
昆山工程质量两年第五次检查的具体情况是什么?随着对于住房等建筑管理的严格化与规范化,全国上下掀起了工程质量监督浪潮。其中,江苏省昆山响应号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