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网络诈骗起刑点金额是多少?

网络诈骗是我们在生活中最常见到的一种诈骗手段,它通常利用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方式比如微信,QQ,论坛等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钱财。由于我国在这方面还属于监管的初始阶段,网络诈骗现象屡见不鲜。那么,网络诈骗起刑点金额是多少呢?本站来为您解答。
  一、网络诈骗定义
  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诈骗手法
  
  1、假冒好友
  诈骗手法:骗子通过各种方法盗窃QQ账号、邮箱账号后,向用户的好友、联系人发布信息,声称遇到紧急情况,请对方汇款到其指定账户。网络上又出现了一种以QQ视频聊天为手段实施诈骗的新手段,嫌疑人在与网民视频聊天时录下其影像,然后盗取其QQ密码,再用录下的影像冒充该网民向其QQ群里的好友“借钱”。防范:遇到此类情况,头脑中务必多一根弦,及时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到本人,确认消息是否源自好友或联系人,避免上当。[2]
  2、网络钓鱼
  诈骗手法:“网络钓鱼”是当前最为常见也较为隐蔽的网络诈骗形式。所谓“网络钓鱼”,是指犯罪分子通过使用“盗号木马”、“网络监听”以及伪造的假网站或网页等手法,盗取用户的银行账号、证券账号、密码信息和其他,然后以转账盗款、网上购物或制作假卡等方式获取利益。主要可细分为以下两种方式。(1)发送电子邮件,以虚假信息引诱用户中圈套。诈骗分子以垃圾邮件的形式大量发送欺诈性邮件,这些邮件多以中奖、顾问、对账等内容引诱用户在邮件中填入金融账号和密码,或是以各种紧迫的理由要求收件人登录某网页提交用户名、密码、身份证号、信用卡号等信息,继而盗窃用户资金。(2)建立假冒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网站,骗取用户账号密码实施盗窃。犯罪分子建立起域名和网页内容都与真正网上银行系统、网上证券交易平台极为相似的网站,引诱用户输入账号密码等信息,进而通过真正的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系统或者伪造银行储蓄卡、证券交易卡盗窃资金。还有的利用合法网站服务器程序上的漏洞,在站点的某些网页中插入恶意代码,屏蔽住一些可以用来辨别网站真假的重要信息,以窃取用户信息。
  3、网银升级诈骗
  警方通报:目前全国最新型的电信诈骗犯罪,是利用“银行E令行、网银升级、信用卡升级、网银密码升级等虚假信息实施诈骗。犯罪分子利用银行网上转账只需输入常规静态密码及E令(银行网银客户持有的动态密码显示设备)的动态口令,无需USBKey(硬件数字证书载体)的特点,通过发送“银行E令过期”等虚假短信息,诱骗受害人登录与银行官方网址(×××)相似的“钓鱼网站”,从而窃取受害人的登录账户和密码口令。一旦得手,犯罪分子迅速通过网上转账将受害人账户内的资金转走。当受害人发现账户资金被盗时往往已错失破案时机,加之多数民众对这种新型的诈骗犯罪手法尚不了解,防范意识和能力很低,极易上当受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三、网络诈骗起刑点
  网络诈骗超过3000元以上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现阶段,由于我国的网络监管还不是特别严格,许多诈骗团伙就利用网络实施诈骗,由于被害人在被骗后没有留下相应的证据且金额不大,通常这种诈骗不会被重视。但我们要提醒您的是,网络诈骗也是犯罪行为,网络诈骗起刑点是3000元,只要诈骗金额满起刑点,请您及时报警,维护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事诉讼二审撤回上诉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二审撤回上诉的规定有哪些一、民事诉讼二审撤回上诉的规定有哪些1、在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人的上诉至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宣告前,上诉......


·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也是犯罪吗
      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也是犯罪吗一、刑事案件中犯罪中止也是犯罪吗?犯罪中止也是构成犯罪的,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


·加班的工资按什么标准计算
      加班的工资按什么标准计算加班工资不是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来计算,而是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来计算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


·侵犯名誉权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侵犯名誉权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名誉权受侵犯时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的,是有诉讼时效限制的,依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主张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权利被......


·现场监护人的现场监护权限有哪些
      现场监护人的现场监护权限有哪些监护人的监护权限和主要职责: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生命健康权被不法侵害;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借条超过几年法院可以不受理?
      借条超过几年法院可以不受理?一、借条超过几年法院可以不受理?借条超过了三年法院是可以不受理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


·无力支付抚养费可以要求对方卖房吗
      说到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其实,我们在进行支付的时候,一般是可以通过分期支付或者是一次性支付这两种方式来进行支付的。可是,也有时候是对方是没有......


·关于保证人资格的法律规定
      保证人资格即民事主体要成为保证人,应当具备的行为能力和条件,也就是说民事主体要成为保证人的条件。不是所有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保证人的,成为保证......


·离婚后小孩一个月的抚养费是多少钱?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没有拿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规定,每月支付一笔抚养......


·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被许可人所获得的仅仅是在一定期间、在约定的范围内......


·在上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是否可以按照工伤处理
      在上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是否可以按照工伤处理?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属于工伤,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