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死刑缓刑是什么?死刑缓刑条件是哪些?

死缓,顾名思义是死刑缓刑的意思,在很多刑事判决中都可以看到有死缓的判决,但具体来说死刑缓刑有是什么意思呢,而且为什么死刑会有缓刑呢。今天我们带您来了解一下死刑缓刑的定义以及死刑缓刑的条件是哪些。
  
  1、 死刑缓刑的定义
  
  简称为死缓,属于死刑的一种。
  
  死缓是对罪行足够死刑者,在判处死刑的同时给与2年的缓期,期间罪犯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则自动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减为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经查证属实,则执行死刑。
  
  我国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缓是我国独创的刑罚执行制度,它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归属于死刑的执行制度。
  
  一般来说,死刑者基本上没有立即执行的,大多数都给予了缓期执行。
  
  2、 死刑缓刑的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4)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5)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6)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b)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c)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d)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综上所述,死刑和死刑缓刑是有本质区别的。且有且仅有死刑缓刑的条件全部被满足的时候,死刑缓刑才能够被执行。正确的使用死刑缓刑的权利才能充分发挥刑法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作用。希望本文能够解答您,死刑缓刑的含义是什么以及死刑缓刑条件是哪些等问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批捕后谅解书应该在哪里写才可以?
      一、批捕后谅解书应该在哪里写才可以?批捕后,谅解书可以在任何地方书写,《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引进了刑事和解程序,对符合情形的案件,犯罪......


·劳动关系的定义
      劳动合同可以证明我们和企业公司以及个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在一些特殊的时候是可以派上用成的,但现代社会还有许多人对劳动合同并不重视,这就非常容易......


·股东无偿借款给公司需要合同吗?
      股东无偿借款给公司需要合同吗?股东无偿借款给公司是需要订立合同的。公司与公司之间拆借资金虽然在现实中大量存在,但其合法性一直没有被认可。对此最......


·酒驾致人死亡该怎么处罚
      酒驾致人死亡该怎么处罚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铁路合同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铁路合同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铁路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系统合同管理工作,维护铁路各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


·审查起诉期限一个月到期后就会开庭判决案件吗?
      一、审查起诉期限一个月到期后就会开庭判决案件吗?审查起诉期限一个月到期后就会开庭判决案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


·那些情况不属于工伤2023
      那些情况不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土地使用证分户流程是什么
      实际上开发商手中所持有的大土地使用证是要配合业主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分户的,因为业主房子产权的完整性不是根据大土地使用证明的。所以每一户将来都要......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是多少?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是多少?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将行业划分为3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


·欠款3000多元能起诉吗?
      可以的,欠款3000元,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起诉。法律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


·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什么?
      望城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