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东莞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东莞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企业通过土地出让拿到建设用地后,要支付一定的用地成本,包括出让金、土地使用税等。各地国土部门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土地供求情况、居民年收入等因素确定土地使用税的标准。那么,东莞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一起学习了解下。
  
  一、东莞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由2.5-15元/平方米每年,下调至2-10元/平方米每年。其中,工业用地税额标准为上述税额标准的50%左右。为使税额幅度能客观反映各镇街(园区)经济发展程度和土地价格水平,我市依照各镇街(园区)经济综合实力排名,划分各镇街(园区)土地等级,将全市土地划分为五个等级。其中,滨海湾新区(填海区域)为一级,非工业税额标准10元/平方米每年,工业税额标准为5元/平方米每年;长安、南城、东城、塘厦、虎门、松山湖(生态园)、东莞港、滨海湾新区(除填海区域)为二级,分别为8元/平方米每年和4元/平方米每年。
  
  二、东莞土地使用税减免规定是怎样的?
  
  1、差别化减免。对A类纳税人,可按其当年实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60%—80%(含)范围内的减免;对B类纳税人,可给予50%—60%(含)范围内的减免;对C类纳税人,可给予50%(含)以下幅度的减免;对D类纳税人一律不予减免。
  
  2、鼓励类减免。对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端装备制造业企业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虽目前“亩产税收”贡献不大,但确属发展前景较好的,由市发改委或市经信委出具相关意见,并报主管地税部门备案,从报备年度起1—3年内可按A类纳税人享受减免政策。
  
  3、特殊情况处理。对用地亩数在5亩以下的纳税人、当年新办和注销的纳税人及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个体工商户,不执行差别化减免政策。
  
  4、一票否决。对纳税人在上一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当年一律不予减免:
  
  (1)受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企业;
  
  (2)安全生产未达标的企业;
  
  (3)节能降耗未达标的企业;
  
  (4)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企业。
  
  5、总额控制。对按综合排名减免的税额实行总额控制,年度减免税额的总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因土地划分范围调整而提高适用税额标准所增加的税额总量。
  
  综上所述,东莞市为了降低企业税负,对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进行了下调。最新东莞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是每平米2.5元到15元,总计分为5个等级。并且,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按照50%的标准征收。另外,东莞市对不同企业的优惠力度不同,实行差别化减免,有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政策,而有的却不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新婚姻法离婚房子优先判给谁
      新婚姻法离婚房子优先判给谁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二、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


·五险一金缴费比例广州的标准是怎样的?
      广州外来务工人员众多,很多人对五险一金方面的知识了解的并不多。五险一金是劳动者工作期间享受到的基本待遇,在遇到疾病、面临失业、生育子女及购房......


·高空坠物赔偿执行都有什么
      现在的意外无时无刻都存在,比如哪天走在大街上就有可能被从天而降的物品砸到从而发生意外,但是发生这种意外查出来是有赔偿的,高空坠物赔偿执行都有......


·银行破产房贷还要不要还?
      银行破产房贷还要不要还?一、银行破产房贷还要不要还?如果银行破产,你在银行的存款未必有保证,但是请各位购房者注意,银行破产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


·未成年诈骗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未成年诈骗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


·襄阳工程质量备案指的是什么?
      襄阳工程质量备案指的是什么?建筑工程质量竣工备案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


·使用他人身份证怎么处罚?
      使用他人身份证怎么处罚?如果冒用他人身份证实施了犯罪活动?,以犯罪论处。如果只是冒用,尚未构成犯罪的,则按以下处罚:如果居民身份证或复印......


·出了交通事故交警管赔偿吗?
      出了交通事故交警管赔偿吗?事故的赔偿一般交警是不会管的,这会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协商不好可以由交警出面调解。同时交警还会通知双方前往交警队取事......


·上班途中工伤认定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工伤的认知,其实有些时候不一定说员工只有在用人单位发生意外伤害的话才能够算作工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当中其实规定,如果在上下班途中,某些特......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有哪些?一、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依据自己的意志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


·工程验收包括哪些阶段 ?
      工程验收包括哪些阶段?一、工程验收包括哪些阶段1、检验批验收阶段:包括隐蔽,也是分项工程验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2、分部工程验收阶段:......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