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随着国家对于经济问题研究的深入

随着国家对于经济问题研究的深入,对于房地产市场出台了新的文件,鼓励您积极租房,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广州这座城市最先出台了租售同权文件。那么,厦门是租售同权政策是什么?今天我们为您整理和总结了以下的内容,希望能够为您答疑解惑。
  厦门是租售同权政策是什么?
  目前厦门实行的政策为:户籍人口中,只要父母是无房户,住的是公租房,符合两一致的,片区学校一般会接收,如果接收不了,统筹到其它公办学校。或者只要学位允许,即使是集体户、挂靠户,片区也会接收;如果接收不了,再统筹到其它公办学校。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系无房产,父亲(母亲)租住片区房屋的,所租住的房屋应为家庭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还应在片区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持有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手续。显然,想要靠租房上名校不大容易,因为优秀的教育资源相当稀缺,学区房源有限,学位也有限。而且还要是厦门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仍要参加积分入学。“厦门户籍的,多数已拥有房子,相比非厦门户籍人员,已经赢在了起跑线上。非本市户籍靠积分入学,需要时间,和自有房子的自然无法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厦门房地产经纪人协会会长、高鹏房产总经理傅强表示,优秀的教育资源很稀缺,想要靠“租售同权”改变现状,实际上很难。“除非先解决户籍问题,否则,租房的人依然不能解决孩子教育问题。”首先,“租售同权”和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将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方面对房地产交易市场产生影响。一方面,国家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将显著提高住房的总体供应量。如《北京市 2017-2021年及 2017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明确未来五年内全市计划供应租赁住房 1300公顷,其中2017 年供应租赁住房 227 公顷。上海市也在加大对租赁住房的供地力度,其他住建部选定的广州、深圳、厦门、南京等12个试点城市也都有加大租赁住房的供地计划。另一方面,“租售同权”将较大程度上削减部分居民购买产权房的紧迫性。过去十余年内,房地产市场中“学区房”之所以屡屡被爆炒,根源在于产权房上附加的子女受教育权利。一旦“租售同权”实施后,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因教育需求而创造的住房刚性需求。对于房价而言,“租售同权”无疑将对整体房价形成一定的压力,特别是因“学区房”虚涨的部分存在一定的回落风险。其次,“租售同权”和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的发展,将可能对房租形成较大的上涨压力。其影响过程大体有以下两方面:一是“租售同权”中“权”的租金溢价。在大多数城市,房租仅反映了住房居住功能的价格,并没有附加城市公共服务的溢价。一旦“租售同权”实施后,租户享受租赁住房上附加的公共服务溢价,将在房租上体现出来。比如,租赁房每六年一个学位,通过充分的市场交易后会有一个合理的估价,该价格将分期折算到房租上。因此,不同学区的租赁住房的房租溢价将会有差异。二是住房自有率的下降,伴随着房租的上涨。当前,我国住房租赁市场是完全充分竞争的市场,房租价格完全反映了租赁房屋的供需关系和居民的购买力增长情况。然而,租售同权后,租房需求会增加,同时租赁住房的供给方市场集中度会上升,机构化租赁企业的出现,则会提升房企的定价权。以较为成熟的美国住房租赁市场为例,住房自有率与房租涨幅存在一定的反向关系——2005年以来,美国住房自有率持续下降,至2016年6月达到阶段性低点62.9%,在此期间美国房租价格持续上涨,住房租金指数从230上升到309.8,涨幅达到34.7%,而同期美国CPI累计涨幅仅为23%。对此,美国Global Macro Monitor的研究认为,美国住房租赁领域经过整合后,少数几家公司和房地产信托企业控制了较大比例的租赁住房供应,一旦供应向少数公司集中时,将显著增强其对房租的定价能力,导致美国许多地区房租的持续飙涨。随着中国住房租赁企业的集中化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散户化和完全自由竞争的时代势必终结,房租上涨的压力也将显著攀升。”我们为您整理出来了,租售同权在各地区针对是不同的,广州市主要是针对孩子上学落户问题,而厦门时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要进行租售同权概念但是它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有了类似的政策,非本市户籍者需要进行积分落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民事诉讼前转移财产的话怎么办
      民事诉讼前转移财产的话怎么办?被告人转移财产或者被告人有转移财产的嫌疑时,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要社保么?
      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要社保么?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和职工就必须按规定缴纳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和职工是否签订了书面......


·钢钩工程承包最新标准是什么?
      钢钩工程承包最新标准是什么?企业想从一个大工程获取盈利,需要的是能承接下来的能力,关于钢钩工程承包最新标准是什么?分为三大标准,每个标准都......


·防卫与故意伤害的关系是怎样的
      防卫与故意伤害的关系是怎样的1、有实际不法侵害的存在。不法侵害是客观、现实存在的,而不是假象可能会发生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包括构成犯罪的不法行......


·单位行贿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案例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选择离婚,共同财产应对半分割。但现金、存款这些财产在分配时较为简单,一旦涉及到房产......


·夫妻共同财产指哪些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指哪些财产?一、夫妻共同财产指哪些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一种典型的经济犯罪。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什么是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要是劳务关系的话,自然这样的情况下就不能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应当签订劳务合同。也就是说建立的关系不同,那么对应的合同类型......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1、提出要求,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若单位不签订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二、公司不签劳......


·确认遗嘱真实性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
      确认遗嘱真实性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一、确认遗嘱真实性诉讼流程是怎么样的?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