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临时代储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

我国的所有土地权的最终使用权都是归国家所有的,为了更好的利用及节约使用土地,国家都会将建设未用完的土地进行储备,储备土地也是可以出让给他人使用的,在出让给他人使用的时候,就是到国家相关机构去办理储备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相关手续,那么临时代储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呢,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储备土地使用权只是在国务院和《办法》中进行了规定,按照物权法定的原则,储备土地使用权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物权。因为根据《物权法》第五条的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实践中,储备土地使用权到底具有哪些权能,包括哪些内容,也不甚清楚。通过梳理以上有关的政策法律规定,储备土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储备土地使用权取得主体特定为土地储备机构。按照《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隶属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事业单位,不包括省和自治区的机构,不包括独立于国土资源部门的机构。严格来说,也不包括公司性质的机构。但实践中,也存在有的地方成立国有独资公司专门从事土地储备开发工作的情形。二是储备土地使用权的客体范围一般为国有建设用地。按照《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收购的土地,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以及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可以纳入土地储备范围。没有办理转用手续的农用地,没有办理征收手续的集体土地都不属于土地储备范围。三是储备土地使用权的权能有限。按照《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土地储备机构有权对储备土地进行前期开发、保护、管理;进行临时使用包括出租(根据《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土地储备零星收入包括出租和临时利用储备土地取得的收入以及储备土地的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残值变卖收入等);为储备土地,实施前期开发进行融资,包括利用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贷款或者利用储备土地的预期增值收益进行质押贷款等。根据以上我们为您总结的相关内容后,相信您对临时代储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都有了相应的了解,我们在出让储备土地前,一定要先处理好该土地的使用权及其他相关方面,避免后期土地出现什么问题后对我们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储备土地出让也是为了减少闲置土地的使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误工费按实际误工的损失计算
      误工费按实际误工的损失计算,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


·非法集资罪判一年多合理吗
      非法集资罪是指个人或者是单位没有通过国家的审批,擅自就股票等项目进行集资的行为。非法集资是属于一种严重违反法律的事情,而且违反的是我国刑法,......


·交强险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交强险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哪些一、交强险不予赔偿的情形有哪些1、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2、《交强险条例》第二十......


·怎样成立私募基金的公司?
      怎样成立私募基金的公司?一、怎样成立私募基金1、要发行一只私募基金,首先要有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


·宁波高温费从几月开始?
      炎炎夏日,持续的高温天气让人们难以仍受,但是还是要坚持上班工作,高温天气对于那些工作在高温环境下的劳动者带来严重的身体伤害,同时还会严重影响......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标准是怎样的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标准是怎样的?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高大宏伟的建筑,这些建筑在建设之初对质量都是有严格要求的,不然,很有可能关系到人......


·假释去哪里申请2023?
      一、假释去哪里申请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裁定予以......


·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必须超过被担保债权的数额
      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必须超过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抵押物的价值是否必须超过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过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


·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有哪些作用?
      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有哪些作用?(1)分散企业风险。由于环境污染事故影响范围广和损失数额巨大的特点,单一的企业很难承受。通过环境污染责任保......


·诉讼中遇到法官错判怎么办
      遇到法官错判怎么办1、如有证据显示错误判决,且判决书没有生效,则可以直接上诉到上一级法院。2、如有证据显示错误判决,但是判决书生效且在生效之后......


·被继承人怎么立遗嘱有法律效应
      被继承人怎么立遗嘱有法律效应一、被继承人怎么立遗嘱有法律效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