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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同居期间财产的时效是多久?

在如今的社会上,我们国家的离婚率越来越高,他们有的可能夫妻双方私下协商就离婚了,但是也有的可能会因为在孩子的抚养权上或者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等问题上有分歧导致他们会选择去法院诉讼离婚,而有可能在离婚的时候夫妻的一方转移的共同财产,那么这种情况我们离婚后也是可以再次进行起诉财产分割的,那么分割同居期间财产的时效是多久呢,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理解与适用]
  本条是关于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案件的诉讼时效的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α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α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这也是婚姻法新增加的内容,是对离婚时侵害另一方合法财产权益的一方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对于该条的理解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所为的行为。夫妻共同财产呈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除外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除了这些规定之外,当事人还可以就此作出约定。既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共同共有。对共同财产,双方的权利是平等的,如无特殊事由,在权利进行分割时应该平均分配,不应因双方的收入状况不同而有所区别。也就是说,一方无收人也好、双方收入的数额差距很大也好,只要是构成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旦分割,双方的权利和机会是平等的,一般都应平均分配。对于共有财产的处分,当事人有平等的处理权,双方应该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对外做出决定。特别是将做出重大决定时,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就是对另一方构成侵权。如果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等行为的,侵犯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权利人有权依法主张保护自己的权利。这里所说的隐匿、转移、变卖等,是指一方通过采取这些行为,使另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所享有权利受到损害,或者说是使财产脱离另一方的控制或造成财产价值的减损。在主观上,当事人须为故意,通过这些行为,达到自己侵占财产的目的。因过失行为,导致的共同财产毁损,不应适用该条规定。另外,这条规定中的少分或不分.是指夫妻共同财产中被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者造债务所侵占而涉及到的部分,而不是全部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只规定了少分或不分,将具体少分的比例及数额和什时候可以不分等问题的处分权,赋予了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对上述问题进行处理。如果在离婚诉讼期间,权利受到侵犯的当事人有发现上述行为的,而是离婚后才发现的,婚姻法在第四十七条中也作了规定,当事人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再次分割所涉及的财产,仍为刚才所称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部分而非全部。由于财产被一方非法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造债务所侵占,所以能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关于分割同居期间财产的时效是多久相关内容,当我们在离婚后发现离婚时一方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我们可以先收集相关的证据,再向法院进行再次财产分割诉讼,法院也会根据我们的具体情况来审判,如果证据确凿,我们是可以再次分割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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