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北京两限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北京两限房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应按照市有关部门公布的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交纳比例为35%。
  
  1、已购经适房未满5年的,不得按市场价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向相关部门申请,由保障部门确定符合条件购买人原价出售或按原价回购;
  
  
  2、已满5年可按市场价出售,但需缴纳出售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二、北京两限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对象:北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涉及的农民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申请条件:
  
  1、人均住房面积在15㎡及以下;
  
  2、3人及以下家庭成员家庭年收入在8.8万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在57万元及以下;
  
  3、4人及以上家庭成员庭年收入在11.6万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在76万元及以下。
  
  三、北京两限房申请流程是什么?
  
  1、申请: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材料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离申请家庭情况应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
  
  3、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4、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和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
  
  综上所述,在北京要想申请两限房,必须符合一定条件,在人均收入和住房面积上面都有要求。另外,两限房不能随便买卖,根据北京两限房买卖政策,持有两限房在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如果已满5年,要出售的话,需要按照合同金额的10%补齐土地出让金。这样规定,也是为了确保两限房不成为投机商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溢价期权是什么意思
      其实溢价这是在基金市场当中比较常见的,而且专门针对那些比较封闭型的。有些局外人觉得溢价实际上就代表着该证券的投资价格是有所升值的,其实,溢价......


·不认定为延期交房的情形有哪些
      不认定为延期交房的情形有哪些通常出卖人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延期交房违约责任:第一,......


·个人住宅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个人住宅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个人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带齐所需资料,在相关地点,办证窗口递交资料、收件、审件,领取个人土地登记立案表。持收......


·新婚姻法 全文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全文内容是什么?婚姻法是和人民群众联系紧密的一步法律文件,对结婚原则、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我国婚姻法颁布之后,最高法根据社会经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规定》已于2015年6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是怎样的一、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是怎样的债权转让的效力分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以下我们论述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债权转让的对外......


·一些夫妻在结婚了以后对于个人的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一些夫妻在结婚了以后对于个人的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在画分的时候经常会吵架甚至动手打架,这里最突出的问题是关于彩礼的归属问题,那么在彩礼的分割上......


·诬告诽谤人身攻击在我国是什么罪?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些人因为一点小小的争执就会诬告他人,这种诬告行为不仅在道德上需要受到谴责在法律上也要受到严格的打击,尤其是对于诬告诽谤人......


·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材料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身份证件a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b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


·合同接解除后可否主张违约金?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
      合同接解除后可否主张违约金?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一、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所谓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


·单位可以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
      劳动者在应聘用人单位的某一职位时,如果单位最终决定聘用劳动者为单位职工,并确定了职工的岗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