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我国雇佣童工是不被允许的

在我国雇佣童工是不被允许的,未成年人对于某些工作是没办法掌握的或是不能承担危险的,他们还在成长期还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不管是自身还是公司雇佣未成年人都是违法行为,但也有的工厂无视法律规定使用童工导致意外发生的,童工死亡应该如何赔偿?我们为您介绍法规中有关赔偿的部分。
  童工死亡应该如何赔偿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并未明确限定因工致死才予以赔偿,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相关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综上所述,对于雇佣童工死亡应该如何赔偿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规定,通过各项法律的整合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死亡赔偿标准,但很多情况下对于童工基本连工伤保险也没有缴纳的,我们建议面对这种情况最好委托律师代理,对用工单位提起诉讼,获得相应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是怎样的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是怎样的在进行缴纳增值税的时候,纳税的群体是可以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他们的缴纳的标准是有一定的差异的。那......


·分公司可以签订中标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订中标合同吗?一、分公司可以签订中标合同吗?如果一定要跟分公司签合同,需要有总公司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内容有什么?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内容有什么?诉前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如何判断一个合同是不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内容具有哪些特征?
      如何判断一个合同是不是赠与合同?赠与合同内容具有哪些特征?一、赠与合同的判定赠与合同(contractofgift),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


·撤销股权转让协议的前提有哪些
      撤销股权转让协议的前提有哪些一、撤销股权转让协议人前提撤销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只有有合同法54条情形之一的,才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法》......


·陕西省建筑工程预算是什么?
      陕西省建筑工程预算是什么?如何进行建筑工程预算?陕西省建筑工程预算是什么?为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所建造的房屋称为建筑工程。人们对拟建房屋及......


·违章罚款什么时候交不会产生滞纳金罚单其实是分两种情况的
      违章罚款什么时候交不会产生滞纳金罚单其实是分两种情况的,一种是现场交通违章,一种是非现场交通违章。现场交通罚款是指车辆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交......


·常见的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常见的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


·匿名侵犯名誉权是否合理?
      匿名侵犯名誉权是否合理?一、匿名侵犯名誉权是否合理?是否构成侵犯公民名誉权应依据以下几条来判断:①是否有宣扬他人隐私或捏造事实丑化他人人......


·过期的机动车交强险如何处理?
      过期的机动车交强险如何处理?按照规定,交强险要车主每年交一次,有时候车主会因为疏忽忘记缴纳,导致交强险过期。那么过期的机动车交强险如何处理......


·工伤鉴定几天出结果?
      工伤鉴定几天出结果?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