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或者交通事故导致人身受到伤害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误工费的赔偿。误工费主要指在受害者在医疗期间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收入减少的赔偿。有些人疑问交通事故学生有没有误工费?下面我们为您具体介绍误工费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119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7条第1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20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 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0条第2项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第50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2项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6、《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综上所述,我们清楚交通事故学生有没有误工费的答案是没有。误工费值得是由于劳动者无法提供劳动而导致收入减少,学生不属于这一范畴,不存在耽误工作的情形。因此学生不能申请误工费。但是可以申请其他赔偿,如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欠款合同违约金怎么算?
      欠款合同违约金怎么算?《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


·婚姻法离婚探视权范围的规定有哪些?
      若夫妻存续期间生育了小孩的,在离婚时,需要就孩子的抚养前问题达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决。经协议或裁决,一方享有孩子的......


·一、结婚一年离婚彩礼需要退还吗?
      一、结婚一年离婚彩礼需要退还吗?不需要退还的;关于彩礼返还法律有严格的规定,大致分一下三种情况;1、如果只订婚没有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


·司法鉴定申请书由谁出具?怎么写?
      司法鉴定申请书是被伤害人向法院提供申请司法鉴定的法律文书,是当事人进行司法鉴定的首要条件,也是司法鉴定的依据,只有提出申请才能进行司法鉴定,......


·辞退员工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


·民事诉讼举证期间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举证期间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一、举证期间的含义举证时限制度有学者称为证据失权制度,源于古罗马一一教趣立近业置庄,是指负有举证义务的一......


·一般打架致人轻伤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
      一般打架致人轻伤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一、一般打架致人轻伤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赔偿项目主要是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


·重大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
      重大交通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交通事故。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


·建筑装饰工程是针对房屋进行的一种美化工程,这种工程不仅要求外
      建筑装饰工程是针对房屋进行的一种美化工程,这种工程不仅要求外观美观还要求工程本身质量过关,可以长时间使用。这就要求工程达到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


·法律规定法律援助律师费谁出?
      法律规定法律援助律师费谁出?我们国家是一个法制国家,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了保障在其他方面处于非常弱势的人群的权利,让这部分人群有法......


·起诉离婚一审怎样才能判离婚
      对于离婚案件也是有可能到二审甚至再审程序的,当然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自然是希望能够尽快的解除婚姻关系,因此也就在问到的起诉离婚一审怎样才能判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